第三季度的所得稅在这个月申报缴纳
【2019年·简答题】某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入库。2020年4月发现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50万元,在2020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税款属于2017年度的税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还期限,决定不予退还,于2020年4月25日制作相关文书,并在2020年4月26日送达该公司签收。多缴税款可以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请问就这题3年内的日期到底是怎么样算的,请帮忙详细把第一年到第三年的期限具体列一下谢谢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这句话是什意思啊 预交可以延迟吗 那10-12月份小规模预缴企业所得税 那在1月份到5月份汇算清缴吗
老师,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这句话是不是就是说我12月份有笔费用已入账,但是没有发票。这个发票但2021年1月份取得了。那么我这次费用能报销吗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政策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请将本期1%征收率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按照2%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刚才申报增值税看到这个,但不是季度45万吗?改成30万?
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汇算清缴后,在2021年可允许弥补的亏损额是90万,2020年之前没有可弥补的亏损额了(包括2020年),在2022年前三个季度累计亏损额为150万,但是在2022年第四个季度中就一个季度利润额为盈利220万,那么,2022年累计亏损额为220万-150万=70万,请问老师,①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是本年度按盈利额7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在2023年5月之前申报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抵扣2021年亏损额90万,最后给退回90万-70万=20万的多缴企业所得税呢?②还是在2023年1月15日前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直接就允许抵扣了2021年的亏损额90万元了呢,这样就不存在退税情况了。申报第四个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按哪种情况核算?
老板娘想报销9月费用,大概9000,但老板娘不是公司员工,没有做工资表,想揍我的账报销,会计,直接公户转我账户,转账不成功,退回,怎么回事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