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可以跨年报销和入账的 个税部分先扣下 帮助对方申报和缴款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请问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发票(普票)开具日期是2020年12月,报销时间是2021年1月,服务名称是服务代办费,金额600元,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这个能跨年报销、作账吗?个税部分怎么处理呢?
该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有:(1)李斌2021年12月1日呼和浩特到上海、2021年12月5日上海到呼和浩特的往返飞机票各一张,合计金额1820元,该飞机票属于真票。(2)包头市某宾馆开具的一张“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发票属于真票,填开项目齐全、正确,填开的经营项目为“住宿费”、开票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金额为4天共800元。(3)上海市某饭店2021年12月4日开具的一张自制餐费收款收据,金额为1000元。该企业报销时相关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620贷:其他应收款—出差借款3620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判断该企业2021年12月10日“管理费用”列支的差旅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疑问,并说明理由。注:该项差旅费的报销人为李斌,出差地点是上海市,李斌系该企业管理人员;不考虑购进的住宿服务、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
老师好,公司在电子税务局收到了“企业所得税作废发票税前扣除”风险提示,给了一个被作废的成本票的发票代码,和作废发票总金额,让公司自查反馈情况,公司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想请教:1、提示只是针对2022年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吗?我需要查范围只在成本票开票时间是2022年10-12月之间的发票?2、提示里只有被作废成本票的代码,没有票号,自查了收到的开票日期是2022年10-12月的成本票,有好多发票代码都符合提示的发票代码,不能判定哪张发票被作废了,那这种情况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查询被作废的发票号?还是说没有办法查询,要一家家打电话问,如果对方说实话我们也没有办法吗?有点不知道怎么自查!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企业中经常签署服务合同,比如市场推广费用合同以及设备维保服务合同,但是并不是年初签订,可能是年度中某个月开始服务,一年服务期,会涉及服务期限跨年了,费用合同签署的时候一次性支付并且收到发票了,这种情况可以把一年的费用全部计入付款年度吗?还是说需要分摊到下一年呢?分摊的话有些合同并不是能准确计算每月金额的,怎么处理呢?这个是否分摊和服务合同金额大小有关吗?而且这种合同很多,实践中分摊的话对于财务人员工作也是十分困难,很难每一合同都记得分摊呢。
我们是一个个体户,定期定额,做园林绿化工程,现在有一个项目是包工包料,要求我们开具种植土的发票,可以开吗?
没有达到个税缴纳的标准需要申报个税吗
8 月添加社保,交了社保,那申报个税是从这月开始还是上月开始?
哪些是直接税,哪些是间接税
企业所得税计提时的会计分录
作为财务负责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员工在公司没有领工资,签了留职停薪协议,然后社保费包含公司部分都由她个人承担,员工把社保费转账到公司,应该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我公司7月份开了一张专票,但是9月份涉及到润滑油税务局让把这张票红冲了,对方公司可能已经抵扣认证了这样票,税务局下班的时候着急让我红冲我就冲了,给对方公司联系也没联系上人,这样会不会造成很严重的问题啊
老师其他流动资产有留底税,要是勾选认证抵扣,怎么做分录呢?
8月公司也开票然后进项大于销项,9月做进项抵扣有1000多留抵税额,那我8月还要计提应交税费吗,
老师你好,个税部分也记入1月份申报缴纳吗?
在1月进行申报 申报到20年的所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