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可以,你把情况告知专管员,他会后台操作

老师,我们公司上年刚成立,今天刚提交了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政策有效期起是2021年1月1日,但1月份的增值税我已经申报缴款了,还能享受优惠吗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老师,上面这个政策是按年还是按月份总额享受呢?比如员工是2019年6月入职,持有这个失业证,是从2019年6月一直累计36个月还是2021年12.31日截止呢?
老师,我有个总公司,利润表跟所得税中的数据不一样,已被监测出,那是因为去年1月成立了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刚开始核了所得税税种,但是我发现不享受减免,就跑了N个地方,包括税政科都去过,人家明确说明分公司成立第一年不就地预交所得税,我们拿着政策给分公司专管员看,分公司又取消所得税税种。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增值税在分公司所属地报,总公司的所得税申报表数据跟总公司本身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利润大于总公司本身,现在总公司税管告诉我让我改了总公司的利润表,改成跟所得税申报表数据一致。那总公司去年基本上没交增值税,分公司交了3万多,我现在把总公司利润表改了,会不会金税三期又把增值税申报表中收入数据给监控出来?
我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但将厂房出租,执照有租赁服务。 去年电子税务局提示我司符合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我司没有享受。 于是我将2019.4月起—2021.12月的进项,补计提了.提交2019.2020.2021的加计抵减声明也都通过了。 2022年3月份专管员给我打电话,意思我是制造业怎么享受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于是我找专管员,提供我司没有任何制造业务,纯厂房租赁,占公司全部收入的80%-95%. 专管员让我更改了行业为服务业。 我是22.年3月更改的服务业。那么我想问: 1.是不是按照实际业务判断,我司租赁业务占比80%.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可以享受2019.4-2022.12月的10%?还是说只能享受“更改行业”后的2022.4月—12月的部分? 2.现在税局没有质疑我的加计抵减,我担心后期会不会再说我们不符合,多抵减了,再罚款?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以上优惠政策,我司有一个员工是退伍军人,2022年6月15日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务并缴纳社保。但他没有工作满一年,于今年5月19日离职,请问是否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如果能,能享受多少个月的。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跟办公设备维护和保养发票大类是都是劳务吗?两个意思一样吗
建筑业,挂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被挂靠单位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面有分公司,集团公司把业务给了分公司做,挂靠单位来成本发票给分公司,这中间我不知道分公司开不开发票给总公司,但拨款的发票是集团公司开给业主的,这个正常吗?这个增值税和所得税该怎么缴?
1、公司转股的事(目前一个自然人股东,一个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想把认缴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转给新增的法人股东,听说需要找税管员批,不好办的话,增资扩股不用专管员同意吧? 2、增加一个法人股东,增加注册资金。 3、这个流程,先工商后税务,对不?
老师公司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多久会变非正常?
老师公司法人完成注册资本,有限公司破产法人还会执行个人财产吗?
A公司原股东是b上市公司,今年3月份股东变更为c公司(c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从业人数3人,营业收入不超500万元,现在a公司因原股东是上市公司而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那明年1月份开始可以变更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老师如果法人完成注册资本后破产,公司资产不够清偿债务,会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吗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公司利润亏损,但是股东有转往来款60多万借其他应收款,年底要返还吗?如果不返还是等于股东分红吗?如果不返还有影响吗?
建筑业,一般纳税,集团公司下面有分公司,集团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或者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和集团公司能否单独核算自己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由于之前的会计失误,漏做了账,遗漏了24年某国有企业A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国有企业B)的100%股权,也没有交印花税,本公司25年账务上如何做补做处理,以及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