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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出纳和会计可以兼任资产管理员吗?有什么政策依据吗?需要比较细致的分析。

2021-02-18 21: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2-18 22:41

你好,可以的,但具体要看事业单位内部规定,即使外部政策允许,单位内部出于谨慎性考虑,也可以禁止兼任行为。 根据《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出纳并非所有账目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有问题继续留言,麻烦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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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098 追问 2021-02-18 23:18

老师您好,那出纳和会计岗位,连带资产实物的管理也可以兼任吗?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录入系统,累计折旧,做资产月报年报等等。还有就是根据内控制度,是不是钱 账 物三者分离,岗位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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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2-18 23:27

您好, 1、记账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属于不相容岗位,出纳和会计不能既做账,又保管实物 2、针对同一事项的钱账物,应做到岗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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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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