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外购股权产生的溢价计入商誉。转出对应的子公司等,即出售商誉。
老师帮我看看这几个题我在做题软件上做错了。 单选: 1.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应计提折旧的是( ) A经营性租入的设备 B融资租入的设备 C经营性租出的房屋 D未使用的设备 2.单选题: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 ) A货币性资产 B非货币性资产 C货币性流动资 D货币性非流动资产 3.[单选题] 以下所列出的资产项目,不能纳入无形资产准则进行核算的项目是 A专利权 B商标权 C商誉 D专有技术 4.单选: 企业无形资产计量采用的方法主要是 A历史成本法 B公允价值法 C重置成本法 D现值法 5.单选题: 当某项无形资产已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 ) A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B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C加速进行摊销 D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6.单选: 对出租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其摊销的价值应计入( ) A管理费用 B其他业务成本 C营业外支出 D销售费用
见《经济法基础》教材P184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请问:外购商誉是什么情况?我理解的商誉是与企业融为一体的东西,这个能外购吗?或者说企业的商誉能出售吗?
C是指社会总产值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价值,V是指劳动者在为自己劳动的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M是指劳动者在为社会劳动的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这三项是税法中计算增值额的基础,增值额=C+V+M。 增值额,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请问老师这段话通俗解释一下吗?
老师您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的是医疗行业,免增值税,规模比较小。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您 第一个:因我接手前面的会计账务不久,接近年底了我把账梳理了一遍,发现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科目还有接近两百万的借方余额没有转出,我查了后发现是几年前买的资产和装修款没有开发票的原因所以一直挂着账,我想写个情况说明把他转出相应的科目,后续汇算清缴时再做调增处理,不知是否可行,或者有无相关的政策文件能做为支撑 第二个:清查时发现应付账款的科目中有几家供应商已经停止合作2年了,但是账上还有欠着对方的钱挂着账(实际上其实已经付清对方的款了),我也想写个说明由领导审批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操作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规,请问老师有其他办法吗?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这个商誉在扣除时,是指的收购公司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还是被收购公司?
老师:我以后还想进一步提升,麻烦您解释得再具体些,比如会计分录怎么写?谢谢您!
您好,商誉是合并报表科目,不是个别报表科目。所以购入子公司股权溢价部分,在合并报表体现在商誉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P207页,资产负债表上有“商誉”这个报表项目的呀
您好,那是合并报表才有金额,个别报表没有商誉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