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是计算整年综合所得 也就是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候 之前扣800是预缴时候
老师,为什么第6题需要减去交易费用,然后到第八题就不能减交易费用呢?
请问老师,第十题,为什么不用减除费用呢?
老师,第四题和第五题看不懂,请问为什么商誉不用第四题算出来的初始成本减去公允价值比例呢
老师好,为什么这题第十一小题计算利润总额时不用扣除第十小题的消费税
老师,请问第十题为什么要除以2
2.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一项设备,租赁期开始日为2x22年1月1日,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该租赁合同租期3年,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万元。甲公司将该租赁业务整体确认为融资租赁。资料二:该设备为全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x22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6万元。甲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资料三:根据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2x23年末向甲公司按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额外支付租金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他资料: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1)计算租赁投资净额并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x22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3)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4)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按销售收入额外支付租金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2.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一项设备,租赁期开始日为2x22年1月1日,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该租赁合同租期3年,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万元。甲公司将该租赁业务整体确认为融资租赁。资料二:该设备为全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x22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6万元。甲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资料三:根据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2x23年末向甲公司按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额外支付租金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他资料: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1)计算租赁投资净额并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x22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3)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4)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按销售收入额外支付租金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武汉个体户能开专票吗?
羽佳公司计划进行一项投资,设备价值50万元,在期初一次投入,使用寿命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末无残值。期初垫支营运资金5万元, 在终结点回收。使用该设备每年给企业带来营业收入30万元,付现成本18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资本成本为10%,请计算羽佳公司该项目的净现值,判断该项目是否可行?
A公司于2×17年1月2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 司当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4年期、票面年利 率为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 期日为2×21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的面值为1000 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952.77万元,另支付相 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 为5%。假定按年计提利息。 要求: 1.编制A公司从2×17年1月2日至2×18年12月31 日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设债券发行日为2×16年1月2日,其他资料不 变,则A公司取得当日分录如何编制?这种情 况下,实际利率会高于原题干中的5%还是低 于5%呢?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1月1日,自行研发一项管理用A非专利技术。截至2月28日,发生研究人员薪酬50万元,研发设备折旧8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究费用4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经测试,研究阶段的相关活动已完成。(2)3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共发生研发人员薪酬80万元,研发设备折旧1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发费用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所有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4月10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3)6月1日,甲企业将A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6个月。月末,甲企业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6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并存入银行。(4)12月1日,A非专利技术租赁期满,甲企业将其出售给丙企业,售价为16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收,存人银行。写全部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全部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2023年该公司发生投资业务如下:(1)1月4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人乙公司发行的面值为625万元的公司债券,共支付价款655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2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7.5万元、增值税税额0.45万元,已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购人的乙公司债券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3月1日,甲公司收到购买时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25万元。(3)6月30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45万元。(4)12月3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乙公司债券转让,取得价款共计676.2万元。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分录
可以看下这篇文章 一、预扣预缴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2月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以下简称56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确定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等,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6号公告和61号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一)收入额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与修订前一样,继续保持对稿酬所得的优惠政策)。 说明:此处的“收入额”已经是《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二)减除费用标准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三)预扣率和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说明:此处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及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不适用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计税。 (四)收入额“次”的确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案例-1】稿酬所得的预扣个人所得税计算 张某是一位网红作家,2020年11月取得如下稿酬(税前金额): 1.张某是某门户网站小说专栏的签约作者,11月在该网站上连载三部小说分别取得读者付费分成收入:小说A分成45000.00元,小说B分成20000.00元,小说C分成8000.00元,合计73000.00元; 2.在本市晚报上从2019年10月起连载小说A,每月稿酬3000.00元; 3.某出版社出版小说A,出版协议约定在2020年11月份支付第一笔稿酬50000.00元。 问题:上述各扣缴义务人应各自预扣张某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张某在小说网站发表文学作品取得报酬,在税法修订后,应属于“稿酬所得”。 张某在同一家网站取得的读者付费分成收入,属于稿酬所得,虽然是分别来自于三个不同的作品,但是仍然属于61号公告规定的,属于“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网站在计算预扣税金时,不需要分别计算;但是,支付稿酬的三家属于不同的单位,需要各自分别计算并代扣代缴: 网站应扣税金=73000.00×(1-20%)×70%×20%=8176.00元 报社应扣税金=(3000.00-800.00)×70%×20%=308.00元 出版社应扣税金=50000.00×(1-20%)×70%×20%=5600.00元 二、汇算清缴的计算 由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组成部分,因此应该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合并在一起作为综合所得进行计算应交税额,而不是单独计算。 1.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 3.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2B全年劳务报酬所得收入×(1-20%)%2B全年稿酬所得收入×(1-20%)×70%%2B全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5.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万元%2B专项扣除%2B专项附加扣除%2B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税率表确定。
老师,这也太详细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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