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答案没问题,很标准,法条都写了
帮审得分谢:①有义务维修。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租赁物的维修有出租人承担。②有权收回。根据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③无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发生损毁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费用。本案例中,甲医院未经乙公司同意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应由甲医院承担维修费用。④不作答放弃⑤无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期间,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修理费用。⑥无权。根据规定,两台呼吸机印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标识,未构成善意取得。⑦有权。融资租赁期满,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物归属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归出租人所有
帮审得分谢:①2015年5月20日,根据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留置物处理规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对留置财产的处置并给予一定时间。未通知的,应该自实行留置权日60日实行。③有权。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或出租人有证据表面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④无权。根据规定,租赁合同成立先与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已经交付使用。
甲公司作为承租人就某栋建筑物的某一楼层与乙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该楼层的账面价值为360,000元,公允价值为390,000元。合同有关条款和其他资料为:(1)该租赁为10年,且该租赁合同具有5年的续租选择权。(2)初始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为每年50,000元,选择权期间为每年55,000元,年初支付当年所有款项。(3)为获得该项租赁,承租人发生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其中,15,000元是向该楼层前任租户支付的款项,5,000元为向此租赁的房地产中介支付的佣金。为获得该项租赁,出租人发生初始直接费用3,390元,为向此租赁的房地产中介支付的佣金。(4)作为对承租人的激励,出租人同意为承租人报销5,000元的佣金,并承担7,000元的装修费。(5)租赁内含利率为5%。(6)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得出结论认为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将租赁期确定为10年。假定甲公司对使用权资产作为管理用,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要求】(1)对甲公司的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分析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三大表)有关信息的影响。(2)对乙公司的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D.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负担维修费用 正确答案 : B,E 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第九章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租赁合同 答案解析 : (1)选项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问题:A为什么错,解析就是这样啊?
老师第4问该怎样做?
3个月租金是120万,4个月就是16万
不对吧?这个题蛮复杂,不是有维修费的承担吗?
这个额不能扣减维修费后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