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下合同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2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的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限,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帮审得分谢:①有义务维修。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租赁物的维修有出租人承担。②有权收回。根据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③无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发生损毁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费用。本案例中,甲医院未经乙公司同意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应由甲医院承担维修费用。④不作答放弃⑤无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期间,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修理费用。⑥无权。根据规定,两台呼吸机印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标识,未构成善意取得。⑦有权。融资租赁期满,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物归属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归出租人所有
A公司与B超市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B超市租赁A公司名下位于幸福大道1号的房屋用以经营,B超市须于每年1月1日向A公司支付租金200万。2013年1月1日B超市向A公司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后,A公司向B超市交付房屋,B超市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拆除案涉房屋上附着的原装饰装修材料后,B超市发现租赁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性问题,遂要求A公司履行维修义务,但A公司予以拒绝。因A公司拒绝履行维修义务,B超市未再支付2014年房屋租金。因争议问题一直无法解决,B超市根据《租赁合同》中“A公司应承担房屋主体及安全结构部分的全部维修义务及费用,否则B超市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约定,于2014年7月向法院诉请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减免B超市已支付租金。A公司对此辩称房屋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问题,B超市也从未在租金应付之日前向A公司提出过该问题,且因B超市拖延支付租金,A公司早在2014年3月1日就发函解除《租赁合同》。A公司针对其主张举示相关证据。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D.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负担维修费用 正确答案 : B,E 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第九章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产生纠纷,现拟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除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亦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如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答案解析 : 选项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c为什么错呢?答案就是这样说的啊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租赁合同 答案解析 : (1)选项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问题:A为什么错,解析就是这样啊?
在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额的时候所说的不得抵扣的情况比如说用于减免几非或者非正常损失的,这些不得抵扣。不得抵扣,就是说的是不得抵扣的金额要并入销售额里去计算这个进项税,对吧?
老师,为什么镀锌厂收到的委托加工物资不记入成本,只是在备查账簿登记?
截止今年3月公司账上未分配利润为负数,3月份公司收到了160万的预收账款,这笔预收账款从今年4月到明年的4月,分13个月确认收入,但是钱160万3月份一次性打到公司账上了,老板想在4月到7月分四个月借100万出去,能否借?考虑到160万是预收账款还未转化成收入,是否要确认为收入才可以借出?还是老板借公司的预收账款出去也可以?
老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就是 我在别的公司是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另外我自己开了另一家公司,是法人,我现在想把100万拿出来,这种怎么弄
老师,根据当下市场行情,我想问下餐饮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占比,成本费用占比,利润的占比控制在多少百分比以内才是正常的呢
老师,进项上个被我抵扣了,但后来发现有几张进项是招待客人的不能抵扣,想问要怎么弄?电局那要怎么做?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一方或双方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双方都具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中,双方没有对任意解除事项约定的,双方均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 3、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一方可以任意解除合同; 4、加工承揽合同当中,定作人可以享有任意解除权; 5、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 6、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可以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未约定保管期间的合同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 7、担保合同中,无保证期间的最高额保证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8、在合伙合同里,无合伙期限的合伙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9、标的已经公开的技术合同的双方具有任意解除权; 10、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业主经法定程序共同决定可以任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需要提前60日通知。
老师,房屋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如果不属于,那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