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认,只有这个加上去才是对的

帮审得分谢:①有义务维修。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租赁物的维修有出租人承担。②有权收回。根据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③无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发生损毁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费用。本案例中,甲医院未经乙公司同意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应由甲医院承担维修费用。④不作答放弃⑤无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期间,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修理费用。⑥无权。根据规定,两台呼吸机印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标识,未构成善意取得。⑦有权。融资租赁期满,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物归属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归出租人所有
帮审得分谢:①2015年5月20日,根据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留置物处理规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对留置财产的处置并给予一定时间。未通知的,应该自实行留置权日60日实行。③有权。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或出租人有证据表面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④无权。根据规定,租赁合同成立先与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已经交付使用。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D.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负担维修费用 正确答案 : B,E 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第九章合同篇那些合同属于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及单方行使解除权的麻烦老师归纳一下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产生纠纷,现拟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除被告住所地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亦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如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答案解析 : 选项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c为什么错呢?答案就是这样说的啊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租赁合同 答案解析 : (1)选项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问题:A为什么错,解析就是这样啊?
开票税率会自动显示吗?
线路板制造行业关于销售成本,核算的,有没有电子表格可以发我一下
老师,记账凭证的日期,实操课老师讲的是:填写原始单据上最晚的日期,但我又百度了一下,有的说记账凭证日期填写凭证的填制日期,请问: 1. 记账凭证日期应该填写什么时间的日期 2. 如果记账凭证日期填写的是编制凭证的日期,那么在月底财务还没有结账前,次月继续编制记账凭证,那么次月初编制的记账凭证日期,可不可以填制次月的月份,比如1月份的凭证,填写2月3日 3. 编号在前的凭证,记账凭证上的日期能不能晚于记账凭证编号在后凭证上的日期,比如1月份的3号凭证日期是1月8号,1月份10号凭证的日期是1月5日,就是说凭证号在后的记账凭证上的日期 早于 记账凭证号在前凭证上的日期,允许吗 谢谢
进公司电子税务局能查发票真伪吗
老师,刚接手一家公司,他家账面上待抵扣进项税额为0,但是电子税务局上未勾选里还有29万多,是没有入账的原因吗?这样正常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是填写实际的工资还是填写最低基数?
老师 如果我是16年高中毕业 自学考的初级并参加会计工作 23年报考的高起专 26年高起专毕业 那我26年能考中级吗
我想接触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但是在电子税务局上解除关系的地方出现这个对话框是什么意思呢?
支付了广告费,未拿到发票。账务处理,为什么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而不适用预付账款科目
老师 我想问一下考中级是需要专科毕业5年且工作年限5年还是专科毕业只要工作年限5年就可以
问题:A为什么错,解析就是这样啊?
要准确完整的看完题目,不要漏答,没听懂你说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