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请问应付客户对价是啥意思,能通俗解释说明一下吗,再举个例子

2021-07-08 11: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08 11:29

同学,你好 应付客户对价指的是应该支付给客户的对价,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 甲卖给乙a产品,收入100块,乙赠送甲一个b产品,公允价值10块 实际是的应付客户对价就是100-10=9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应付客户对价指的是应该支付给客户的对价,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 甲卖给乙a产品,收入100块,乙赠送甲一个b产品,公允价值10块 实际是的应付客户对价就是100-10=90
2021-07-08
同学,你好,应付账款在借方表示预付,在贷方表示应付还没付,应收在借方表示应该收的款还没收回,在贷方表示预收
2021-06-18
同学你好,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意思就是,一家企业要把另一家企业合并到自己旗下,不是通过一次性的大交易完成,而是分成好几次不同的交易来逐步达成最终的合并目标。 比如说有 A 公司和 B 公司。最开始,A 公司买了 B 公司 10%的股份。过了一段时间,A 公司又买了 B 公司 20%的股份。再后来,A 公司继续购买,最终累计持有 B 公司 51%以上的股份,实现了对 B 公司的控制,这就完成了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又或者,C 公司先取得了 D 公司 30%的股权,能对 D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之后,C 公司又陆续收购股份,达到了 70%,从而实现了完全合并 D 公司。 再比如 E 公司起初持有 F 公司 15%的股权,只是一个小股东。后来经过一系列交易,E 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步增加到 60%,实现了对 F 公司的合并。 通过这样逐步的交易,最终达成了将另一家企业完全纳入自己旗下的结果,这就是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2024-07-24
学员您好,请查看以下解释。 作者:东郃子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0128481/answer/468706640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首先需要明确这几个名词之间的关系。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需要遵循五步法的原则,其中第三步就是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指的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收入确认的总的金额。同时在确认交易价格的时候,准则考虑几项特殊交易是交易价格如何确认的问题,分别是: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可变对价:首先如果交易价格是固定的话自然不必多说,按金额确认收入即可。但是如果销售涉及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就会让价格产生变化,此时准则就要求企业采用期望值法或者最可能发生的金额来确认一个最佳估计数,以这个最佳估计数来确认收入。同时最佳估计数还有个限制条件就是不能比之后的不确定因素消失之后应该确认的收入还多,换句话说就是现在确认的可变对价,在以后的那个不确定事项发生之后,也不会转回。所以说准则通过这个严格规定了可变对价确认的条件,防止企业将不满足条件的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影响收入。当然具体到最佳估计数怎么确认,每一种具体的可变对价类型如现金折扣,知识产权许可,退货等情形的判定这些业务细则,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指南都有详细的解释,此处就不多重复了。重大融资成分:这个简单理解的话就是和之前旧准则下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的处理一致即可。按实际付款为交易价格,对于合同价格和实际支付的交易价格差额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当然这里同样还有很多具体的规定比如折现率的确定,还有一些具体的豁免情形同样参考应用指南。非现金对价:这个也简单,按照其公允价值确定即可,如果不能确定公允价值可参照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来间接确定。应付客户对价:这个就稍微有点复杂。首先要区分这笔应付款是不是为获取客户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服务,如果不是的话,那就作为交易价格的抵减;如果是的话还要区别这个商品服务的公允价值能不能合理估计,如果价格确定不了的话那就当不能区分的,应付的款项直接抵减交易价格;如果能确定价格的,还要拆一下,应付的这个钱比公允价值多的话,那多付的钱作为交易价格的抵减,比公允价值少的话那就当作向客户以正常价格采购的应付款处理即可。当然这里还有一个特殊的点就在于,这里的应付客户的客户允许是客户的客户。举个例子比如OV两厂卖手机,将手机卖给经销商们,然后消费者再去这些经销商的店里买手机。这里经销商就是OV的客户,消费者就是所谓的客户的客户了。此时OV两厂直接给消费者的一些折扣优惠,比如优惠券,积分,app抽奖大礼包什么的,消费者可以拿着这个厂家给的优惠去经销商购机,此时部分对价就视为了所谓的应付客户对价,即使此时不是给直接客户的,而是给客户的客户,第三方的。这个时候在确认经销商收入的时候就要抵减这个对价了,预估一下多少人会用到之类的。当然上述这四项交易对价的四种具体情形还有更多详细的规定,这里只是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而已。具体细节的话可以参考新出的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以及IFRS15的相关描述。
2020-12-02
比如张三出票,背书给李四,这时有一个保证人王五,王五在背书甲 甲对前手王五追索,然后王五在对前手追索,这时前手不能因为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合同关系扯皮区拒绝王五
2021-08-0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