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请问以上内容如何理解?

2021-07-13 05: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13 10:04

就比方说啊,现在那个家公司,他去借钱。但是借这个钱需要提供这个担保。完了之后,如果说这个债务人没有履约这个还钱的这个义务。那么这个时候就抵押权人,就这个债权人就可以在他那个借款的额度里面去执行这个担保的财产来进行偿还借款。

头像
快账用户3506 追问 2021-07-13 11:36

你好 如何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3 11:38

就比方说你那个担保的财产,他价值一千万,但是实际上人家只欠你800万,你就只是对800万收藏。

头像
快账用户3506 追问 2021-07-13 13:47

请问“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3 13:52

就这个借钱的人在这一段时间之内,他可能也向其他人借了钱,那么同样是用这个东西来作为担保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