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对。 甲企业把仓库出租给乙企业,房产税是由甲企业缴纳,而不是乙企业。
甲企业把仓库出租给乙企业,甲企业按从租记征房产税,乙企业按承租的次月交房产税,这样理解对吗?
3.甲企业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已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栋办公楼的成本为3600万元,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约定,乙企业每月支付甲企业租金18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做出甲企业按月计提折旧和收取租金时的账务处理。
3.甲企业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已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栋办公楼的成本为3600万元,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约定,乙企业每月支付甲企业租金18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做出甲企业按月计提折旧和收取租金时的账务处理。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甲公司会计人员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
老师,请问一下就是小规模开出的10万块钱免税票,在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换算成不含税的吗?
公司目前还没有规模的销售业绩,只是每隔几个月有一单,给员工发工资也是有的月份发,有的月份没发,每个月多少老板也没说固定工资,这种情况做账是不是在没有发工资的月份也要“按照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计提呢?
你好。4000一个月工资每个周未单休5月1至3号放假
之前地址在安徽合肥市里,现在地址经营异常了,新地址现在在安徽县城了,需要省会变更到县城,有可以吗
老师,如果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异地发生的工资计入分公司,但是分公司不开票,开票用机构注册地也就是总公司,可以吗?
老师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因退税率差导致需做进项转出,有多的进项发票,这部分可以抵扣吗
投资款比注册资金还多,怎么做账
老师,您好!机构注册地在A市,办公地点在B市,B市只是作为业务部门办公室,业务员开发业务是全国各地,现在b市发生的费用,都做在公司的账里可以吗?
企业所得税季度末从业人数取数应该是取个税属期3、6、9、12这几个属期的申报的人数对吗
企业所得税季末从业人数取数个税系统属期3、6、9、12的申报人数对吗
假如甲企业把仓库转让给乙呢?
你好,甲企业把仓库转让给乙,按从转让之后的房产税就是由乙缴纳的。
甲只交转让之前的房产税,也就是说房子是谁的谁交。
你好,房产税:房子是谁的,就谁交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