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一般项目加计抵减的,那个收入去指当期收入占的比例还是指什么时候的,相关政策去多少号,什么行业可以加计抵减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老师,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用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你好,我们是餐饮住宿行业一般纳税人,我们有申请增值税加计抵减,账务处理我们财务经理让我把相关成本费用有进项票的减少10%然后借方再用一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缴纳的时候就不用再使用其他收益科目,那和正常账务处理再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这两种处理方法都可以吧?第一种就是比较麻烦了一点
你好,老师,问一下,我报增值税的时候出现这个是什么意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您可以享受工业母机加计抵减相关政策,请按照提示填写2023年1月至今相关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
老师,中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当时不知道或者不清楚确切的结果,比如应收账款一开始没有计提减值,后来再这个期间有证据表明需要计提又重新计提了减值,作为调整事项,那税收优惠为什么不是调整而是非调整呢,比如申请高企,这个事项虽然再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变化,但是申请高企税率发生变化不是一两天的事,再资产负债表之前就有这个事,只不过申请下来是之后的事了,为什么不算调整而是非调呢
老板从卡里转出到另外一张卡上。金额比较大。又没发票,我们代理记账如何记。
建筑公司本地开发票六万多异地开票二十五万多,异地缴税用支付宝付款的怎么做会计分录,本地发票六万多是不是报税的时候在交六万多票的税就可以了
你好,请问每个月报完税,在哪里可以查看
老师好~想咨询下,劳务报酬,采用【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如果是其他个人,劳务报酬日常申报,不选累计预扣法,这样理解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二十万以内的建筑劳务费须交纳百分之几的税率
底薪1700两天休假全勤200怎么算工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总分公司处在同一城市的同一区。土地证为总公司。预售证也办的总公司。监管户也是总公司。销售收入转入总公司监管户。计划用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开发。是否可以用分公司销售,分公司是否可以开具销售发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以总公司名义清算还是以分公司名义清算?
如果20年生政策变更,需要调整的是15年,资负表是调整截止18年末的累计数吗? 如果20年发现15年的的前期差错,资负表是也是调整截止18年末的累计数吗?还是调整19年末的就可以?
不入账的费用票,走的公户,怎么做凭证
按照36号文件,生活服务是指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