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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给别人担保,作为第三人的 拿抵押物也好 还是 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也罢 一,与银行没有约定承担的份额的,银行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实现债权 关键是,承担债务的可以找债务人要,能不能找其他担保人要?有无顺序要求? 二,若与银行约定有份额的,银行还是可以任意找?找到了担保人,担保人能否 只承担份额内的责任,对吗?可以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对不? 三,还有就是 只是担保人自己 内部协商的按份额承担, 没有与银行约定, 银行是不是找任意一个担保人来实现全部债权吗?还了钱的能找其他担保人及其债务人要钱吗?有顺序要求吗? 下面这个小题,d答案 是正确的吗

老师 
给别人担保,作为第三人的   拿抵押物也好   还是   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也罢      一,与银行没有约定承担的份额的,银行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实现债权    关键是,承担债务的可以找债务人要,能不能找其他担保人要?有无顺序要求?    二,若与银行约定有份额的,银行还是可以任意找?找到了担保人,担保人能否 只承担份额内的责任,对吗?可以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对不?      三,还有就是  只是担保人自己 内部协商的按份额承担, 没有与银行约定, 银行是不是找任意一个担保人来实现全部债权吗?还了钱的能找其他担保人及其债务人要钱吗?有顺序要求吗?
下面这个小题,d答案  是正确的吗
2021-07-23 12: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23 12:58

1.承担债务的保证人只能找债务人追偿,与其他保证人无关,承担连带责任,无顺序要求 2.只承担保证范围内的责任 3.同1 4.答案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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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债务的保证人只能找债务人追偿,与其他保证人无关,承担连带责任,无顺序要求 2.只承担保证范围内的责任 3.同1 4.答案是对的
2021-07-23
在一般保证合同中,如果多个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他们之间通常会默认平均分配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甲、乙、丙三人会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保证责任。 对于问题②,由于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不能只向其中的一位保证人请求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向其中一位保证人提出了全部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这位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 对于问题③,如果保证人甲承担了全部的保证责任,那么他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具体来说,他可以向乙和丙各追偿三分之一的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已经破产没有钱,那么保证人甲也可以向乙和丙中的任意一人追偿三分之二的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和丙都不愿意承担他们的份额,那么保证人甲可以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获得赔偿。
2023-10-21
同学你好,答案是ABCD。你的理解是对的。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021-08-12
你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2022-06-14
关于动产抵押权和质押权的提存与风险承担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提存的概念。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在提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债权人承担。 对于动产抵押权,当抵押物面临毁损或灭失的风险时,如果选择了提存,那么风险会转移给债权人。这意味着,即使毁损或灭失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的,提存后,债权人仍需承担这一风险。这是因为提存行为本身意味着债务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将抵押物的保管责任转移给了债权人。 同样地,对于质押权,如果质押物因为非债权人的原因价值减少,甚至毁损灭失,而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了提存,那么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也将由债权人承担。这是因为质押物在提存后已经不在债务人的控制之下,而是由提存机关或债权人负责保管。 在实际操作中,是否选择提存以及如何处理提存后的风险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确定。此外,为了降低风险,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设立抵押或质押时,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如购买保险、定期检查抵押或质押物的状况等。 所以,无论是动产抵押权还是质押权,提存后毁损或灭失的风险通常由债权人承担。但具体的风险承担方式和责任划分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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