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请问自产商品用于建造办公楼,计算销项税额吗,用于哪些视同销售

2021-08-04 19: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8-04 19:52

你好, 不用的 如果用于建造食堂就要视同销售了(食堂属于集体福利建筑物需要视同销售)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不用的 如果用于建造食堂就要视同销售了(食堂属于集体福利建筑物需要视同销售)
2021-08-04
您好。不视同销售。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2022-01-07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八种情况: (一)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对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的行为,在营改增之前不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对于建造不动产和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所以不能用老黄历再来把它看待成视同销售及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营改增之前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1在建厂房领用自产产品,成本价8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10万元。 借:在建工程——生产车间 97,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营改增后会计处理是这样的: 例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在建厂房领用自产产品,成本价8万元。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这里讲到的是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其实视同销售行为的概念并不孤单,在所得税方面也是存在视同销售行为的,那我们就顺便看看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所得税上所说的视同销售行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不完全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精神,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主要看所有权的是否己经发生转移。这里要“咬定’所有权‘是否转移’不放松”。如果所有权已经转移,风险已经转移,那么销售就已经完成,即使没有收钱也视同销售。 所有权是个民法概念,是指对所有人依法对属于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具体来看: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下列情况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 (三)改变资产用途 ; (四) 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转移至境外的情况除外) ;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 由于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属于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的用途,所以不需要在企业所得税上做视同销售处理
2020-08-29
你好,因为现在办公楼的进项可以抵扣,自产产品用于建办公楼进项可以抵扣,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的
2021-04-23
你好,产的产品用于建造办公楼不视同销售行为。
2021-05-0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