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方说张三买了一个保险啊,但是那个保险是由律师代为支付的,这个时候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相关的一个义务,它是人民法院支持。
当事人以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他人已经代为支付保险费为由,主张投保人对应的交费义务已经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问以上内容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
2020年11月23日,张菜在保险公司给丈夫小明投保了死亡保险,受益人为其子小小明,张某当日交付了首期保险费。保险公司2020年11129日签发了保险单2021年10月4日,被保险人小明因疾病死亡,张某当日将比事电话通知了保险公司,2021年10月9日提请浬赔。2021年11月20日保险公司以签约当日未经被保险人小明签宇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理赔,作出了拒赔通知书。原告认为,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人在签约及审批时并未强调要求被保险人本人签名,按程序收取了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拒绝理赔,只享受合同权利却不承担合同义务,左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原告的报失。请凤答该保险合同是子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下列说法中,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有( )。 A.工伤保险以工伤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B.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C.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举证证明 D.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24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正确答案 : A,B 【知识点】工伤保险的基本理论 问题: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属于视同工伤,为什么24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就不对呢?
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期 (1)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 (2)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是否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使用费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风险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担保物权的动产,担保物权人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 (2)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 (3)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 (4)买受人与出卖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5)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的其他情形 第三小点,如何理解?可以举例吗?
老师,善意取得的不当得利,已经转给第三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900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900 贷:银行存款9900 这样做账务处理分录正确吗?工资不准时发放 贷:银行存款100
帮写一笔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每月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分录
公司把土地卖了,怎么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是第几章内容?感觉没学到这块
公司出售土地,缴纳的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半政策吗
课程的有效期多久呢?
老师你好,我是一般纳税人,税务局让我们自查补23和24年的未开发票收入,我现在补了,想问一下这个账是做到25年吗分录怎样写
怎么做一个老板能看得懂的报表?
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你好 请问这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吗?也就是说可能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人代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吗?
对的,对的,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