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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无权代理中,相对人未转让票据,为什么还存在追认不追认的问题

2021-08-0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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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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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7 20:42

同学您好。这是准则规定的。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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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这是准则规定的。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021-08-07
您好 是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1-04-19
勤奋努力的学员您好!注意区分题目问的是哪种(无效还是效力待定,无效就是自始无效,待定就是可以追认,通过追认可以有效也可以无效),需要记住。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10-28
同学你好,追认是被代理人追认哈,是单方民事行为
2023-11-12
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是汇票的收款人,但并没有说明B公司与这个交易有直接的关系。而C公司是受让了B公司的票据权利,但是明知B公司的代理人X并没有代理权。 明知在这里是关键,这意味着C公司知道X并没有代表B公司转让票据的权利,但是仍然选择受让了票据。因此,这种情况构成了狭义无权代理,也就是说,只有X没有代理权,而C公司明知这一点。 然后,C公司又将这张票据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如果这张票据上没有其他的形式瑕疵(例如,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票据金额记载错误等),并且D公司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来取得这张票据,那么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关于无权代理下的本人指的是谁的问题,这里的本人指的是被代理人,即在这个案例中应该是B公司。因为X是B公司的代理人,但是没有代理权,所以本人应该是B公司。不过请注意,在这个案例中,由于C明知X无代理权仍受让票据,因此C并未取得票据权利,实质上也就是无权代理的后果并未发生。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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