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第一阶段: A焰火厂委托B烟花爆竹企业加工,收回货物时A焰火厂应缴纳消费税,B厂为其扣缴义务人。由于B企业没有生产销售同类焰火,故应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焰火的计算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2B加工费)/(1-消费税 税率) =(30%2B14) / (1-15%)=51.76万元,其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51.76*15%=7.76万元。 第二阶段:当A厂将收回焰火的一半直接销售,此时不交纳消费税;另外一半在本厂加工成另一品牌焰火销售,此过程应交纳消费税,同时扣除清退上一加工环节已缴纳的该部分焰火消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前一生产过程中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45*15%-7.76*50%=2.87万元。 综上所述:A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7.76%2B2.87=10.63万元。
老师好,请问这道题怎么做呀?谢谢老师
老师好,请问这道题应该怎么做呢?谢谢老师
老师好 请问一下这一道题该怎么做呀 谢谢老师
想问一下老师这道题怎么做呀?谢谢老师!
老师这道题怎么做呀,谢谢老师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像这种的我们要怎么做账!!!当时老板直接用私户的钱打入对方私户上的,不是打这家公司公户!!!而且当时对方私户户名也不是他们公司法人,这个要怎么处理?
你好,请教一下,如果工资延后发放了,2个月发一次了。个税先申报了,跟实际发放不符,有没有关系。。怎么取数[笑哭R][笑哭R]
老师,第二阶段虽然A厂说直接销售了,但是它的不含税售价30万元大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51.76/2,是不是这一部分也需要补缴消费税呢?谢谢老师
是的,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一阶段应纳消费税:51.76*15%=7.76万元 第二阶段应纳消费税:(30+45)*15%-7.76=3.49万元 综上所述:A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7.76+3.49=11.25万元。 请问是这样算吗?谢谢老师
是的,是这样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