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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把d选项举列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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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1 21: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8-21 21:53

同学,你好 例一:如果甲是正当的持票人,乙通过赠与的方式取得票据权利,则乙可以享有甲所享有的票据的权利。 例二:如果甲是通过盗窃的方式取得某票据的,则甲不是正当的持票人,甲不享有票据权利。如果此时甲通过赠与的方式将票据交给乙,则乙也不能够享有此票据权利。 总之,不对价(不相当对价)取得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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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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