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消与约定抵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一、法律规定的适用上: 对于法定抵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对于约定抵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适用的条件上: 1、约定抵消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2、法定抵消 主张法定抵销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第一,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第二,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第三,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 第四,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
请问这句话以及案例里表述的,抵消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为抵消之时怎么理解啊,还是不太懂,案例里说就是满足法定抵消的条件时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但是上面又说通知到达对方才生效,这不矛盾吗
合同解除是导致整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履行、抵销只是导致相应的单个债权债务终止(例如,卖方将标 的物提存,只意味着卖方的交付义务已经履行,而买方的付款义务并不因标的物的提存而消灭);解除仅适用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履行、抵销等既适用合同债权债务 也适用于法定的债权债务。 请问以上内容如何理解?请举例说明?
请问债务约定抵消与债务法定抵消的区别在哪里?请举例说明
请问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和纳税人提供的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两种服务区别在哪里?请举例说明?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麻烦老师举个简单的例子让我看下这个法条在说什么?
请问下老师,我需要设立一个执照,经营范围是这些。那我刚也表述写农业还是种植业
老师我想学一下实操报税和财务报表
房建企业的管理费用 按什么比例计提,具体费用的占比是多少 请老师们指教
老师你好,贸易行业,此前计算成本时用高成本价,高收入;后面收入减少了,但产品成本按加权平均,结转的成本价会偏高,这种情况怎么冲减成本?
老师 请问现在25年(还未做24年汇算清缴),发现23年费用有误,漏记20w费用,如何做会计处理。分录以及如何申报
老师帮忙指导一下本题分录,谢谢啦
用黄笔圈的这个,无形资产的摊销是 960000➗8➗12✖️6=10000 对吗
你好,老师,请问下这个人所得税,自已申报和公司申报,有啥区别
老师,您好!我们是白酒经销商,每个月会与厂家核销几笔费用,核销完后款项并不是直接打给我们,而是划入他们的终端里面,下次我们在终端里面下单购货时直接抵扣,请问这个该怎么做账?
固定资产处置了 累计折旧小于本年折旧,那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把原值和折旧加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