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请稍后
老师,您好!这道题最后一问我可不可以这样来做。有一个疑问就是算应交所得税的时候(4500-25+60)*25%=1133.75。得出的是应有余额。为啥不直接就是应交所得税
老师这道题视频课老师讲的是公允不影响损益进入其他综合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个我能理解,就是再算本期应交所得税时,利润总额没有减掉100直接是用1000×25%,即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250元,这样不是公允价值变动的那部分还是缴纳了所得税呀,而且还确认了所得税费用,我就是为什么不减100不能理解
这道题最后一问应纳所得额计算,3000+200-20,为什么是减20呢,我觉得应该是加回来呀。我理解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那么所得税费用应该是(3000+200)*25%+20*25%=805,那么从这个角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应该是加回来的,这里怎么减了。是我理解有误吗?
答案出来了吗?
应交所得税可直接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但是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你需要另外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