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已经给你提供服务了,即使没有收到发票,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我司与A客户在2020年10月签订合同,未来2年给A客户提供150件甲商品,单价3600元(含税),合同约定2020年11月开出540000元增票,A客户收到发票后10天内付款,但是货物会在2021年11月前分批完成交付,请问我司在开出发票、确认收入时如何做账,在何时确认成本?
老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分期付款,对于公司来说是费用,在没有收到发票与收到发票时如何处理
由于老板需要开展新项目租用新场地,用他为法人的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代为进行新场地投标,所以现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支付租金,接收发票的都是这家企业,这笔业务应该如何做账或处理,收到的发票(专票)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项目跟公司从本质上没有关系,只是借由了公司的名头签合同,交租金,相对应的也由公司接收发票,场地是新公司的,要单独成立公司,但是由于新公司没有资格参与投标,所以用了这家公司。现在对方只认投标公司,所以只与这家公司签合同。
老师您好 客户现在想用别的抬头重新给我们签合同(合同金额就是尾款我们未收回来的金额),能这么签吗? 我们有两家公司:A和B A与C签的合同56万,已收11万2,未收44万8,订单未开过发票 B与C签的合同100万,已收94万4,还有7万6没收回来,订单未开过发票 我们两家公司总计有52万4的货款未收回来 现在客户想用D抬头重新给我们签52万4的合同,然后付款给A
由于分公司在开办期初证件未办理清楚,总公司代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实际业务是分公司在租的,并且后期也是由分公司支付款项。销售方按签约主体把票开给了总公司。有两个问题:1、付款方与发票收款方不一致,即实际业务发生者分公司付款,合同签约方总公司收票,这样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处理?可以签订总公司委托分公司付款的协议吗,这样处理税务上是否认定为正常?2、签完协议,收票方(总公司)是否可以正常入账作为费用,与分公司挂往来。
发票到了,借其他应付款借管理费用,负数 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如果是在预付一部分,在最后支付尾款之后对方才开具发票该如何处理
其次,如果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超过一年,对于费用这一块是不是要摊销,如何做账
你好,每次付款的时候,对方给你提供了服务,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发票一次到了之后,借其他应付款,借管理费用,负数 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