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全年人数的平均数计算的。
老师,帮我解读下这个通知。温馨提示里1.意思是20年12月已经申报过的人员,今年的社保基数要按新平均工资确定基数,低于60%的按60%确定,这样的话那每个人社保基数都不一样了?还有21年新增加的人员我之前是按最低基数3330申报,它里面说来就是新增加的员工可以按最低报,不用调整?那新单位或者个体户怎么确定?温馨提示2.里面单位未申报的,按一百一十确定是什么意思?温馨提示3里面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户吗?还是就个人自己交社保的人员?温馨提示4是什么意思?21年本来就要高于20年的呀?
老师 关于残保金30人以下免征 这30个人是指一年平均用功人数?对于人员流动频繁的企业 每月都有新增的 也有离职的 是按人头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规定: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2.对在职职工总数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老师,这个消息说30人以下的企业免残保金,是指所有企业还是只包括成立三年内的新企业啊?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几年的应缴费额指的是什么?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个算的是去年在职年平均人数吗?去年1-10月、12月份都是在职职工30人以下,11月份在职31人,去年全年的在职平均人数低于30人,这种情况下可以免征残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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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就是单位负责人?
老师,我们是销售门窗包安装的,属于混合销售,上任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收入成本不匹配,公司的下单台账也是五花八门的!现在我刚进公司补账,没有人交接!我现在以工程部验收数据倒查安装费和厂家订制客户单品的成本和客户下单的销售额,现在收入,产品的成本早在去年就已经做了,工程验收是在今年,当时工程部报销的安装人工费,以前的财务也都入当期的费用了!老师,我现在要结1月份的账,是不是收入成本在去年已入账的都要调整?
你好,请问,我司为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办公用品,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如下,开具1%普票销售额不含税20万元,开具1%专票销售额为14万元,无其他收入,请问是否需要交税?应交增值税是多少?(如果将"开具1%专票销售额为14万元",改变为“开具3%专票销售额为14万 元”,应交增值税是多少?
一年按个税人头数加起来 120人/12月 平均月10人 这样算对吗?
对的,没问题,就是这么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