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外账的话,这个其他业务收入应该有销项。
老师问下,每月计提工资50000,发每月生活费40000,平时做的分录计提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工资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报表上有余额应付职工薪酬10000未发,我可以这样做分录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4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40000 转借:应付职工薪酬40000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40000,借: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这样报表上就体现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里了。应付职工薪酬没有余额。
老师,你好,问一下我上个月计提的9月份工资分录是这样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这样做有没有问题,这里没有销项税可以吗? 在本月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是把上面分录全部冲销吗?还是留着确认收入的分录
老师,你好,月底我要预提工资费用,其中一部分是对其他单位的收入,我这样做账可以吗: 借: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其他单位承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其他合作单位的项目从10月起挂靠在我司。但是10月-11月的收入在12月才报数据给我们,工资也是没有计提。可以把10月-11月的确认收入放在12月挂账作应收账款,员工10-11月的工资挂账作应付职工薪酬吗?以下分录是否正确呢:确认收入时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工资时 借:劳务成本 贷: 应付职工薪酬。 老板私人垫付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
老师你好,10月份员工工资月末计提多了,多计提900元。然后发放的分录也做了。现在冲减的话是不是也得做俩笔分录。 当时10月末计提时借:是主营业务成本 n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n元 11月15日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n元 贷:其他应付款n元。(老板个人发的) 现在冲销10月份工资,在财务软件10月计提下面有个冲销,是不是可以直接点击冲销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900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900元。 然后再11月份发放时那个财务软件下面点击冲销 做;借:其他应付款9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900元。 这样做对不对
实际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
你好,老师,因为我计提的9月工资,实际发放的金额和计提的肯定是会有出入的。这时候的收入也是计提的,不是最后金额,确认销项的话,下个月是不是还得要全部冲销掉呢?
你好,你在调整,比如少计提了,补上一个就可以 多计提了,再红冲之前的分录不变,金额是负数,红冲的。
你好老师,那我把9月计提的分录全部红冲掉,然后按最终金额重新计提再发放,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呢?不行的话会牵扯到什么问题呢?
你好 可以的,没有问题。
好的老师,非常感谢。我这里的销项在9月计提的时候先不确认,等本月实际开出发票后再确认是否可以呢?
那你别做收入,别做收入就可以。l
好的老师,知道啦,谢谢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