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A公司在甲乙两国投资所得情况如下,其中甲国是A公司的居民国。来源于各国的所得 (万元) 各国公司所得税率甲国 (本国) 330 不超过180万元的部分 23% ) 超过180万元以上的部分 28% 乙国 50 30%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扣除法,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
A公司在甲乙两国投资所得情况如下,其中甲国是A公司的居民国。来源于各国的所得 (万元) 各国公司所得税率甲国 (本国) 250 不超过130万元的部分 25% 超过130 万元以上的部分 30% 乙国 9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扣除法、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按国别分别计算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老师 具体分析下怎么做
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2019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2800 2800是怎么计算的
甲公司2019年已缴了企业所得税50万元甲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8万元,A国所得税率为30%,在B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4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B两国已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在A、两国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我国税法相同,公司汇总时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式,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要求:运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分别进行相关项目的年度纳税调整,计算甲公2019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新到一家公司做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下来,现在在跟实操学做帐,请问我需要购买财税系统吗,后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或者增值税,直接从财务系统导出,是不是更快捷
问下,现在跟着之前的课程学筹建期的会计凭证,这是要同步做帐在送的软件里吗?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你好,计算如下 1.全额免税法 交税=130*25%%2B120*30%2.累进免税法=(130*25%(250%2B90-130)*30%)*250/(250%2B90)3.扣除法=130*25%%2B(250-90*28%-130)*30%4.全额抵免法=130*25%%2B(250%2B90-130)*30%-90*28%5.限额抵免限额为=(130*25%%2B(250%2B90-130)*30%)*90/340=25.28>90*28%(25.2)5.限额抵免法=130*25%%2B(250%2B90-130)*30%-25.2
你好,计算如下 1.全额免税法 交税=130*25%%2B120*30% 2.累进免税法=(130*25%(250%2B90-130)*30%)*250/(250%2B90) 3.扣除法=130*25%%2B(250-90*28%-130)*30% 4.全额抵免法=130*25%%2B(250%2B90-130)*30%-90*28% 5.限额抵免限额为=(130*25%%2B(250%2B90-130)*30%)*90/340=25.28>90*28%(25.2) 5.限额抵免法=130*25%%2B(250%2B90-130)*3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