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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自产的摩托车10辆赠与某受灾乡镇。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每辆为5000元,生产成本每辆为2000元,消费税税率为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将摩托车赠与某受灾乡镇的行为是否应缴增值税和消费税?说明理由。(2)如果需要缴纳请分别计算应缴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税额,并作出与税金相关的账务处理。

2021-12-02 09:3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02 09:48

你好 (1)需要缴纳 视同销售 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   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消费税中的视同销售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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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2 09:48

增值税 主要是(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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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2 09:49

一些特殊(如冬奥,疫情,贫困)有免税 其他的一般捐赠是要视同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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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2 09:52

(2)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自产的摩托车10辆赠与某受灾乡镇。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每辆为5000元,生产成本每辆为2000元,消费税税率为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将摩托车赠与某受灾乡镇的行为是否应缴增值税和消费税?说明理由。(2)如果需要缴纳请分别计算应缴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税额,并作出与税金相关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20000%2B6500=26500 贷:库存商品 2000*10=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 5000*0.13*10=6500 借:税金及附加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00*0.03*10=1500 实务中如果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还会有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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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需要缴纳 视同销售 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   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消费税中的视同销售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2021-12-02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05-30
您好! 400辆增值税=(226%2B5.65%2B3.39)/1.13*13%=27.04 赞助增值税=2*3*1.06/0.9*13%=0.918666666667
2023-04-14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4-1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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