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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居民纳税人,2017年入职,2021年1月取得以下收入: (1)应发工资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3)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问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除子女教育外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还有哪些? (2)计算当月王某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3) 计算当月王某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K 4) 计算当月王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当月王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2021-12-05 19: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05 19:38

你好,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房租、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学历教育; 当月王某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0000-5000-1500-1000)*3%=75 计算当月王某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2000-800)*20%=240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40000*56%*20%=4480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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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387 追问 2021-12-05 19:39

最后一题没有计算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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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06 06:21

同学你好,就分项目预交的75+240+448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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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房租、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学历教育; 当月王某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0000-5000-1500-1000)*3%=75 计算当月王某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2000-800)*20%=240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40000*56%*20%=4480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4795
2021-12-05
您好,看下面图片。祝您学习愉快!
2020-06-18
1,(10000-5000-1500-1000)*3% (5000*80%)*20% 20000*(1-20%)*70%*20% 综合所得 (120000-1500*12-12000-60000-20000%2B5000*80%%2B20000*56%)*税率-扣除数
2020-06-04
1,(30000*12-5000*12-4500*12-3000*12)*20%-16920=25080,20000*80%*20%=3200,50000*56%*20%=5600,30000*80%*20%=4800 2,(30000*12-60000-4500*12-36000%2B50000*80%%2B20000*56%)*20%-16920=35320 3,35320-25080-3200-5600-4800=-3360退税部分的金额,同学。
2020-12-21
你好,稍等,马上写给你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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