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证书编号就是房产证编号的了

老师好。公司向开发商购买厂房。管委会和开发商有税收协议,税收达到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和企业签订税收协议同样的企业达标后然后统一很多家拿去办理产证,如果不达标就是不办理且有权力收回厂房退回房款。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发票先开给了企业。 请问1.这个房产税是什么时候缴纳(产证办理时?还是收到发票时?) 我个人理解是这个有不确定因素,未完全转移企业。所以应该等税收符合后办理出产证后开始缴纳。 2.取得房子之后,如果发生装修。这个装修需要计入房产原值么?还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3.因取得厂贷款发生的利息是计入哪里呢?厂房原值?分录又是怎样的呢?
老师,个税专项扣除住房贷款那个,1.没得房产证证书类型是不是填预售合同?2.房屋证书编号是什么?
老师,个税专项扣除住房贷款那个,1.没得房产证证书类型是不是填预售合同?2.房屋证书编号是什么?
2 居民个人周某2020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45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每月4500元,子女教育、赠养老人和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每月3000元。2020年11月取得劳务报酬21000元、取得稿酬59000元,2020年大病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54000元,没有减免税收入和减免税额等情况。2021年1月扣缴义务人向周某提供了已办理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及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6000元,已预扣预缴税款35880元等情况。周某向支付劳务报酬和稿酬的单位取得了已缴纳税款的证据,劳务报酬已预扣预缴3360元,稿酬已预扣预缴6608元。 要求:请计算说明2021年3月周某做汇算清缴时应补缴还是获得个人所得税退还?其金额是多少?
纳税人 2018 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不可以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中规定在 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能够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 6 项专项附加扣除,所以 2019 年前取得证书是不能够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的。 这个解析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因为那几项可以扣除,所以之前的证书不行,这什么逻辑?
对公结算年费计入什么费用
公户跟股东频繁有往来款这个有风险吗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春节来超市扭秧歌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您好,为了申请高薪企业,25年的凭证研发项目我做了调整。现在就还有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我直接生成的,项目按第一次录入的生产。这个固定资产的不调整,后面高薪审计调整能成吗?
老师 电商与普通的商贸企业会计核算有哪些区别呢
24年的一个零售,当时已经入账,现在客户让开发票,这个可以开吗?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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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加征利息公司承担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您好,小规模纳税人假如11月的时候开票额全年累加到了500万以上,那变成一般纳税人是从11月开始还是从当年的1月开始
老师,我想请教关于经营所得的两个问题。一是预缴申报表A表和年度汇算B表中的数据可以不同吗? 二是申报A表时,是否只扣除6万元,而无法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其他费用?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还没的房产证
住房贷款肯定你是买房子的
哎,就是还没交房啊,没得房产证啊
这不是很正常啊
那么这个就不需要写的
噗噗噗,怎么可能,没得房产证一样可以写
那么你需要去房管局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