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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老师好!对于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期限最长为五年,请问,如果取得股权激励的员工一直都不转让该股权的话,那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

2021-12-15 10: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15 12:29

这里是有一个优惠,这个优惠最长的时间是五年。那你超过五年,在第六年的时候你就正常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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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455 追问 2021-12-15 22:20

老师,到了第6年也没转让,怎么知道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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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15 22:31

按行权时候的公允价值减去授予的那个金额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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