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不能是B嘚; 这样会B 会 虚开发票的。 注销了让A公司法人去税务局提供注销资料证明 。法人代开给你入账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之前结汇付了一笔服务费,正常结汇需要给我方的银行对方提供合同+发票的,但是对方公司A的发票因为当地税务局稽查,一直开不出来,但是对方的关联公司B能开出发票(业务性质都是一样的,只是B公司的所在地不一样)。现在银行的建议是:我方、A公司和B公司签三方协议,证明A/B是关联公司,然后业务转由B公司处理并开票,因为银行说这个资金不能从A回流给我们,否则会有虚构合同骗取外汇的嫌疑。请问银行的建议可行吗?会不会有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老师们好,有一个非常大的事情咨询老师们,工作地点为北京,私企,主做服务行业,我们老板为了工作便利注册了九家公司,两家展览展示公司,信息技术公司,还有商贸公司,商贸公司之前是小规模,这个月中旬转成了一般纳税人,为了开一些材料的专票,但我们公司并不是真的卖材料,只是为了把钱拿回来,此时就需要找进项票,已找到供应商,但是现在销售企业的发票不是查的很严格么,他现在没有合同,没有物流,我们单位会计是个很有经验的兼职会计,她说只要三流跟上了,有货权转移证明,三家公司盖章,我们就能避开这个财务风险,就可以认证,但我有点不信任我们公司的人能不能把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比较大的事情,我现在也有点混乱,想求老师们指点
老师,一直给我们提供服务合作的A物流公司,他们因为业务扩展,A公司于今年10月份己注销。但原A的法人加入到B物流公司。现在我们生意往来9.10.11三月因为调度部门人员变动,所以原A公发票并没有在企业注销开给我们.现导致物流拖运单还是A公司,但开具发票是B公司,这个要怎么处理
各位老板,请教一个问题,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和甲公司签订了一个设备买卖合同,13%的税率。收了部分货款,开了部分发票。后因A公司业务缩减,没有什么业务,降为了小规模纳税人。去年因要收甲公司货款,甲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13%的发票,A公司只能提供3%的专票,所以A公司法人和甲公司协商,用A公司法人名下的另一个公司B公司开具的13%的发票,收了部分货款。现在要收尾款,对方一直拖着不付。A公司就起诉了甲公司,除了支付货款外还要支付我们滞纳金,利息等有二三十万。对方不愿意付这个款,他现在要去告B公司虚开发票。B公司这个情况属于虚开发票吗?可以说是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的原因,摆脱这个嫌疑不呢?
老师,我们湖北天创卖货给上海凯瑞斯,找物流公司开了一张运输发票,实际是买来的发票(由于天创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一直提不起来,所以老板就搞证据,到时候好跟专管员讲,本来没有物流票的) 现在有三个问题 第一、天创需要跟物流公司签运输合同吗? 第二、这张物流票我们没有从天创账户转账给物流公司,因为这个物流公司之前欠老板另外一个公司的钱,所以就这样抵扣了(或许抵扣过程更复杂),这个处理方法行吗?如果不行,您建议我们怎么做?如果行,如何入账?(我们办公室的人说老板其他的公司都是这么操作,不可能发票、转账都能一一对上,或者说基本不会一一对应上,如果专管员问起来,就靠自己去编合理的理由) 第三、这张发票如何入账,进销售费用吗?那另外一个科目呢?
A公司已经完全注销掉了,那可以让A公司的法人出具一份申明,就是B公司承接原A公司的对我司的提供服务的一份协议吗?
你好; 可以的。 实际中是可以 。 但是就看是税务局 允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