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正常情况下,应当是当月计提当月工资,而不是次月才计提上个月工资啊
老师,早上好!前手会计是当月计提并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就是说11月的工资在12月计提并发放,我现在做12月的账,想把它调过来,就是12月的工资在12月计提,然后等到1月再发放,但是这样的话就造成12月的账计提了11月和12月两个月的工资费用了。这样有什么风险吗?
老师,比如11月的工资11月发放是不是就可以做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11月的工资12月发放,但是11月有预支, 预支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然后再计提,12月放放工资就减去已经发的是这样不
老师,11月的工资没有发放的情况,是不是11月底做计提后面附工资表,12月发放的时候再做一笔发放的,还是计提发放做一起
老师,11月工资在12月发放,然后在12月再做11月计提和发放,11月做的是10月计提和发放,这样可以吗
老师,12月份年底做账没有发放11月份工资,应该就不用做发放工资的分录吧?1月发放11月和12月份工资,补做发放11月份工资的分录可以吗?但是11月和12月份工资我都计提了的
他们这样做的,12月工资表还没做,说是放到1月份云做计提和发放,说怎么都是一年的工资。这样问题大吗,必须要改吗
你好,个人建议 是做到及时按月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