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分配率=560000/(3000+4000)=80 甲产品=3000*80=240000 乙产品=4000*80=320000

某企业本月投产甲产品50件,乙产品100件,生产甲、 乙两种产品共耗用材料4500千克,每千克20元,每件甲、乙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50千克、15千克, 按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甲产品分配的材料费用为( )元
华夏企业生产甲、乙、丙三种产品,耗用 A、B 两种材料。20xx 年 5 月份,甲、乙两种产品共领用 A 材料 3250 千克, 单价为 30 元;乙、丙两种产品共领用 B 材料 2400 千克,单价为 10 元。甲产品的产量为 500 件,耗用 A 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2 千克;乙产品的产量为 300 件,耗用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1 千克,耗用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3 千克;丙产品的产量为 200 件,消耗 B 材料的消耗定额 为 1.5 千克。 要求:编制原材料共同费用分配表分配计算甲、乙、丙三种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用(A 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B 材料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并编制会计分录。
华夏企业生产甲、乙、丙三种产品,耗用 A、B 两种材料。20xx 年 5 月份,甲、乙两种产品共领用 A 材料 3250 千克, 单价为 30 元;乙、丙两种产品共领用 B 材料 2400 千克,单价为 10 元。甲产品的产量为 500 件,耗用 A 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2 千克;乙产品的产量为 300 件,耗用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1 千克,耗用材料的消耗定额为 3 千克;丙产品的产量为 200 件,消耗 B 材料的消耗定额 为 1.5 千克。 要求:编制原材料共同费用分配表分配计算甲、乙、丙三种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用(A 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B 材料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并编制会计分录。
1、甲、乙两种产品共同领用材料560000元,将材料费用按照定额耗用量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分配,本月材料定额消耗量:甲产品3000千克;乙产品4000千克。
1、甲、乙两种产品共同领用材料560000元,将材料费用按照定额耗用量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分配,本月材料定额消耗量:甲产品3000千克;乙产品4000千克。(列式计算并编制会计分录)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老师,我公司托养B公司的怀孕羊,托养3年,每年支付管理费,3年后还托养时,同等的怀孕母羊,这个怎么账务处理
老师,个体户要提交营业账簿印花税吗?
老师,你咋听不懂呢?工资次月发放,25.1-12月就是发放的24.12-25.11月的工资,个税所属期25.1-12月实际申报的也是24.12-25.11月工资,员工实际收到也是这个工资,也是完整的12个月工资,会计25年入的成本也是按照这个现在25年度里的,提前计提,那么我基数按照这个报也不存在遗漏呀、跟会计账务都能统一了,有什么问题,也不存在弄虚做假呀
2026年然人代开劳务发票增值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吗
社保基数年度工资申报是这样的:会计都是按照当月发当月记入成本的,没有提前计提,工资都是次月发放,那么25.1-12月工资实际上是24.12-25.11月的,成本全部计入25年度的,与个税一致,社保基数申报也是按照这个为依据的、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