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第(二)项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递延纳税有关情况。另外这个政策2022年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取得的股权奖励,取得时可以申请递延纳税。老师,请问,其应纳税所得额怎计算? 【问题来源:税法混淆对比】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老师好!对于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期限最长为五年,请问,如果取得股权激励的员工一直都不转让该股权的话,那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计算的,是哪份文件的具体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请问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所得税时扣除。这句话是正确的吗?
老师,这道例题如果改为2*22年5月1日,其他都一样,那么跨年调整的2*22年的乙公司实线的净利润1000万,按份额1000/12*8*20%,包括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也是要/12*8*20%吗?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错
老师早,请问在企业确认收入的时候,对于已经收到款的,相对比较固定的客户,我们为什么要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过渡呢,为什么不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过渡,谢谢老师解答
个体户经营所得是季报吗
定期定额是什么税都不需要再交了吗?
老师,分公司注销前有进项税留底怎么办?能申请退回吗?
请问老师劳务报酬年度不超6万之前预交个税可以全额退回,老板非让我做个表格平均到每月多少钱扣多少税,到年底不用缴税可以退多少?该怎么做
老师麻烦问一下,单位不给员工申报个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谢谢老师
出口货物,属于外贸免退税,,如果报关单上成交方式是cif,那么销售合同里面的金额是包括运费保险费的吗?还是合同可以不包括运费保险费,只是货物价格
老师,请问甲方欠乙方服务费 1000 万元,如果甲方按照 3年来还款的话,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每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啊?
这道题我认为选bc但标答给的是abc。A选项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