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第(二)项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递延纳税有关情况。另外这个政策2022年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取得的股权奖励,取得时可以申请递延纳税。老师,请问,其应纳税所得额怎计算? 【问题来源:税法混淆对比】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老师好!对于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递延纳税的期限最长为五年,请问,如果取得股权激励的员工一直都不转让该股权的话,那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计算的,是哪份文件的具体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请问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所得税时扣除。这句话是正确的吗?
老师,派送司机给别的单位还可以注册什么类的公司,除劳务派遣公司外!
老师帮忙看一下,这套购入,到销售,到结转,最后还有一张图片发不了,内容是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6.98贷委托加工物资-化纤布48003.98。这一套操作是正确的吗?
老师您好,公司买车,走的公司户,用法人个人贷的款,车贷公司转给法人,法人每月个人还款,银行利息发票开的个人,这个个人利息发票能入账所得税正常扣除吗?
个体卖乐器的一家公司从一月份到现在开票开了不含税的82980.23,进项只有3718.9,怎么算企业所得税交多少啊老师
主管税务局局在一个区,银行开户也是在这个区,换到另一个地区税务局,银行开户的地址可以原来的嘛
老师您好,请问办税员有开票的权限吗?
老师,计提本月工资的工资计提表的纸质档我打印出来了,要不要也附一张付款申请单在面上?
咨询下:如果租赁合同如图,合同的印花税怎么计算?
老师您好,有个公司已经注销了,还欠我们发票,他说让别的公司给我们开票,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写?谢谢老师
记账凭证的审核,制证,出纳到底怎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