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是销售电梯的话,是可以享受的。
一般纳税人提供设备,动力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老师,这条税法规定意思是电梯公司销售电梯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以开3%的增值税发票吗?
老师,我一般纳税人销售机械,负责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以按甲供材选择简易计税,什么意思?
老师,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并且提供电梯安装服务,为什么电梯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第六条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老师我们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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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有关无形资产研发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80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25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0万元),所有款项银行存款结算。该技术2020年1月 1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 年,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资料二:2023年底,经减值测试表明该非专利技术已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生产A产品耗用10 000元;车间一般性耗用1 000元;行政部门一般性耗用1 000元。9.计算并分配本月工资费用如下: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为200 000元,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为160 000元,车间主任及技术人员工资为16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100 000元。10.月末,将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360 000元分配并结转入“生产成本”账户。按生产工人工资标准分配制造费用(需写出计算过程
2×21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面值[2000000元、票面利率为6%、5年期的债券。该债券的市场利率为8%,利息于每年年初支付。该做券专门用于建造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于2×21年2月1日开始动工,2x22年3月1日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22年5月1日开始正式交付使用。2×21年6月1日至2×21年10月1日,由于生产线建造过程中 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该生产线停工4个月。21年22年资本化金额分别是多少
建筑公司中标项目,然后新成立的子公司,子公司资质尚未取得,母公司是否可以将项目给子公司施工,即工程款发票由子公司开给发包方,材料成本发票我开子公司的
应纳税额10090需要交多少钱
老师,我们公司以第三方名义帮一家A公司购买专利,购买专利是B公司的,情况如下:我们是先代付款购买B公司专利,A公司后期有钱再还给我们,请问一下,先代付款购买时计入哪个会计分录二级科目,二级科目是备注公司还是B公司?1、代购买专利时,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贷:银行(这样做不是没法体现出购买B公司专利)2、A公司还款给我们,借:银行贷:其他应收款-A公司3、请问一下二级科目体现是A公司还是B公司,有点理不清了
7、 上述所得税为155113.75元,将上述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 8、 结转企业全年实现的净利润; 9、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经董事会决定向投资者分配股利400000元。
公司要注销股东联系不上了怎么办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老师,我查到的资料,外购和自产都可以适用简易计税,但是这个机器设备都包含哪些?
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另外,本次《公告》中还明确,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补充理解】实务把握: 1.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定性”为属于兼营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即: (1)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销售额,一是销售自产机器设备,二是提供安装服务,且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未分别核算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一般纳税人),从高适用销售自产设备适用税率16%/10%。 2.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定性”分两种情况:一是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属于混合销售;二是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属于兼营服务。 补充: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