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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想问一下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延续到2023年了吗 文件号多少了 谢谢

2022-01-14 17: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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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18:0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其中包含《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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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8 追问 2022-01-14 18:16

收到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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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1-14 18:17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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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其中包含《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2022-01-14
你好,单位价值不超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01-30
是的,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及其后续延期公告,固定资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一次性扣除。该政策原本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经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延期,该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而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那么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意味着,如果您在2023年内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且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那么您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扣除。
2024-03-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03-14
同学你好 可以的 但是汇算清缴多折旧的要调增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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