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不包括的哈

老师请问一下我司是一家集物业和劳务派遣公司,308人,其中有100名员工派到用工单位上班,但工资是由我司统一支付给该所有被派遣的员工,请问在算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人数300人的里是否包括这100人吗?就是我司是否还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吗?
老师好,我是转行做出纳岗,公司为进出口蔬菜贸易,出纳主要工作为向农民支付收购的蔬菜货款以及包装蔬菜的临时人员工资(日结),支付方式为:公司账户先向出纳转账然后由出纳向每户农户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每日支付流水2-4万左右,问: 1、公司转给出纳的钱然后由出纳向农户挨家付款,这些支出是不是应该登记在库存现金日记账内? 2,是否可以把一天内向所有农户的支出合计在一笔业务中登记,还是必须一家一记反映在日记账中? 3,每日支付给包装蔬菜工人的工资应该反映在什么会计可能里面? 4,公司这种公转私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定,因为每日付款流水较大,对于出纳来说是否存在风险? 因为是第一次做出纳工作,缺乏经验,希望有老师可以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的那种形式,然后有下游公司等于是挂靠我们公司的资质,产生劳务费用69000,但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公司只收取6210元的服务费,剩余的62790元要给下游公司的这些保安发蒋的,总计就是62790元,然后,都是通过公司公户给发放工资的,以前就是这样,我刚来接手,老板就问这样发合不合理,比如这些没有交社保之类的,通过公户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下游公司的队长直接付款62790元,不是对方还要开发票进来吗,这样人家肯定不行的,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们公司只收取了人家6210元的服务费,发工资只是走银行流水呢,现在我想请问老师,到底怎么处理才合规,还能让老板觉满意呢,请老师们指点一下吧,谢谢
您好,请问合同里面下面这些条款有用吗,合法吗? (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如果员工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用赔偿,还要未经甲方同意或一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加班待遇,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所有补贴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如果将来员工要告公司就把所有的钱还给公司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近期劳动法有怎样的新规?
您好,请问合同里面下面这些条款有用吗,合法吗?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如果员工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用赔偿,还要未经甲方同意或一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加班待遇,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所有补贴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如果将来员工要告公司就把所有的钱还给公司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6月起劳动法有哪些新规?
做过出纳,只有初级,想做代理记账会计,是考中级还是先学实操
如果公司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300万 季度申报 就得25%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季度小于300万的 话还是按25% 这个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六税两费 是分别指的什么? 为啥 只交城建税和教育税附加和地方教育税附加呀
老师 社保是怎么申报啊
老师你好,建筑公司现在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这个项目是3年前的,甲方付款60%,工程已完工,发票当时没有开具,现在要全额开具完成后付尾款,这种账务怎么处理
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表和供应商往来账期末余额对不上,主要是什么
老师,你好,注销公司清算后,现金70000 实收资本30000 未分配利润40000 这个要交多少分红税
老师,回函不符需要替代测试吗?
老师,企友软件,没交服务费的情况下,有办法在新电脑上下载软件,和备份恢复数据吗
老师,我们和A公司合作,对外是A的名义,货款也是直接到A的公户,之前是我们实际分成多少给A开多少发票(因为是电商,销售额结算会有延迟),本月销售额突增,A要求我们提前给他们开发票,是否合理?A是不是应该先计提费用,我们在实际提款时,给他们开发票?
意思是说谁用工,该员工就属谁单位员工,不论工资是否由派遣公司发是吗?
嗯对,是这个意思的
怎么我之前听课是说谁发工资就属谁单位员工的
s是属于用工单位的
老师你这个S是什么意思?
人员是属于用工单位的,我打错字母了抱歉
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是按是否实际直接支付该员工工资可以算计算三项经费基数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如果不是直接支付工资,而且把工资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员工,就不能算是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是吗?
果不是直接支付工资,而且把工资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员工,就不能算是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
哦明白了,谢谢
不客气的,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