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不包括的哈

老师,我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钢结构安装的工程,然后我们分包了出去,承包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9月25日发包单位付款,付了80万,拿钱的前提是:1.我们公司与所有务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 发包单位给的样本)2.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表,银行卡 3.发票 我们付给劳务公司哪能有80万,为了拿回这80万我们到处找人,做工资表,签合同。钱是拿回来了,可我们的帐怎么处理呢。我想了三个方案:方案1.把这些劳务人员全当成劳务公司的人,然后让他们出个代付款证明,付款证明就是工资表和发包单位付工资流水。 方案2.让劳务人员开发票。老师我的问题是:1.哪个方案处理从有利于企业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有利,还是两个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议。2.劳务派遣合同上是不是应该注明怎么结算,这样的合同结算是定好每个人多少钱,还是规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钱?
老师请问一下我司是一家集物业和劳务派遣公司,308人,其中有100名员工派到用工单位上班,但工资是由我司统一支付给该所有被派遣的员工,请问在算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人数300人的里是否包括这100人吗?就是我司是否还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吗?
您好,请问合同里面下面这些条款有用吗,合法吗?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如果员工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用赔偿,还要未经甲方同意或一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加班待遇,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所有补贴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如果将来员工要告公司就把所有的钱还给公司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6月起劳动法有哪些新规?
老师,,请问一下,,,我跟您说下我们的情况,总包派发的活我们中标,带着工人去干,有自己的工人 ,也有班组的(相当于是小包工头的人),比如我们有个连云港有个叫A项目,10月份工资是100万,他的构成是(我们自己的工人合计20万+若干个班组的工人共合计80万),这100万全部由总包通过实名制工资就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了, 那么 我记账的时候就是 借:工程施工-**项目-人工费20万 工程施工-**项目-劳务费8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20万 应付账款(张三公司李四公司)80万, 现在遇到了比较难办的事情,就是 应付账款(张三公司李四公司)80万 他们好多都没法提供劳务发票,您说这样,我这边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吗?
老师,我想问一下,接受劳务派遣的公司计提和发放工资时的处理。课程里讲,如果是接受劳务的公司把工资打给派遣公司,那么就计入劳务费。如果是接受劳务的公司直接把钱打给员工,那么就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我们企业是打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但这样做的,计提时按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再把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其它应付款——劳务费。我看有人解读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条的规定》,哪一种是正确的?课程里是小企业准则吗?
老师 我想问下什么情况才能开票 我不敢乱开发票 不知道哪样是虚开发票
老师你好!建筑工程预缴10万元,本期抵扣7.8万元,余额为2.20万元,老师怎样做分录,老师指导一下
请问下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什么收入
请问老师,假如一个个体户去年拿到营业执照,一直未做税务登记,但有收入,今年四月份税务登记,那七月份申报时需要把去年的,今年一到三月的收入也申报吗?如果申报,收入算几月份的呢?
老师,那A公司(70%)是公司,受益人备案怎么填,信息表都是填个人信息的
老师,我司2月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1),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不?同时申报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所以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对不?
老师好,在摊销房租的时候,最后多出一分钱。请问怎么处理呢?
比如制造费用200元,其中A产品生产了100件,销售了90件,库存剩余10件;B产品销售库存50件,C产品生产了50件,卖了50件,按分摊额去结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怎么结转在库存里的数呢?尤其是B产品里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别怎么结转呢?
我是学堂vip,我想学手工账的月结年结和跨越数据衔接的明细账总账登记,能在哪里找到视频课程,请详细指导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有3个股东,2个自然人(27%和3%)和一个A公司(70%),A公司是国内注册企业,是100%外资投资,我司对A公司受益人备案该怎么填?
意思是说谁用工,该员工就属谁单位员工,不论工资是否由派遣公司发是吗?
嗯对,是这个意思的
怎么我之前听课是说谁发工资就属谁单位员工的
s是属于用工单位的
老师你这个S是什么意思?
人员是属于用工单位的,我打错字母了抱歉
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是按是否实际直接支付该员工工资可以算计算三项经费基数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如果不是直接支付工资,而且把工资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员工,就不能算是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是吗?
果不是直接支付工资,而且把工资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员工,就不能算是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
哦明白了,谢谢
不客气的,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