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借,应交税费 一应增一进项 贷,银行存款; 借:委托加工物资-材料 贷:原材料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收回委托加工物资,这几笔凭证怎么写?
委托方委托加工 发出时:借委托加工物资700 贷原材料700 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200 贷银行存款200 收回时:借库存商品900 贷委托加工物资900 第一笔和第三笔存货内部一增一减,存货无变化,但是第二笔存货增加不是吗?
老师,你好。在金蝶系统中的委外加工业务。 出库时,通过委托出库单生成凭证: 借:委托加工物资-材料费 贷:原材料 入库时,通过委托加工入库单生成凭证: 借:半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材料费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那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这个科目的借方是通过什么单生成的凭证呀?(就是什么单生成的凭证科目是在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的借方)
直接用于出售(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请问原材料怎么平账 是受托厂家开票后进委托加工物资账户里吗
直接用于出售(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请问原材料怎么平账 是受托厂家开票后材料和加工费都进委托加工物资账户里吗 不平账怎么结账,原材料一直挂账吗,感觉不对
银行存款科目,都是员工代垫的,可以写成其他应付款吗?
嗯,可以的,没有问题
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也是受托方买的,加工也是受托方,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是不同的。那这种情况受托方直接开成品发票进来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但是他们签署的是委托加工合同,这个支付的金额里面是含了加工费和原材料费用的,而且没有发票,要怎么账务处理
永远不能取得发票,会计处理与正常的会计处理一样,只是需要企业内部有审批权限的人进行审批,未取得发票的成本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
因为原材料也是对方买的,所以我不需要按委托加工那样做分录,直接按合同上的金额做进库存商品就可以了是吗?
嗯,进来的直接就是库存商品,视同采购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