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是看你是2020年5月份,还是说2019年5月份,如果是2020年5月份,可以申报加计抵减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加计抵减条件,自什么时间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称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二、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
老师这个最后那句话当年内不再调整,是指自己的会计年度还是说就是1月1日到12月31日?比如,我是2020年3月1号设立的纳税人,一直到6月1号销售额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以从3月1号就适用加计抵减15%的政策,当年内不再调整,是不是就说一直到2020年的12月31号不再调整,还是说一直到次年2月28号不再调整?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具体的问题是,原材料用辅助核算。进项发票里头的发票配件名称大概有三四十种。结转成本的时候,我可以按定额成本法,这可以算出数额的。但是结转的时候,辅助的原材料怎么结转??还是说就不用结转?直接有数额就行?那库存原材料的数量怎么算?
老师您好,什么情况下变动成本要考虑变动销售成本和变动管理成本呀
那我想开这些内容的话,名称要怎么 修改一下会合理一点。
个体户可以作为股东控股公司吗?
老师,麻烦问下分红款只计提出来,没有实际发放,需要申报个税嘛?
电子税务局交社保是不是社保一个吗医保一个吗能不能医保和社保只刷一个码
老师,我要报名中级会计师,但无法进入操作界面,显示暂无数据,我该怎么办?
老师,之前结转的还没有抵扣的余额,录入新的会计软件期初余额时,录在应交税费的哪一个下级明细科目合适?
老师,我想问一下,比如公司是一生产加工咸菜的工厂,我想问一下,如果从农户那采购了一批蔬菜1000斤,等公司仓库验收时发现只有900斤,那如果像这种情况,差异100斤,那一个月下来,那损耗不就大了吗?那月末结转成本,一部分是原材料,一部分是损耗,我咋写分录,顺便问一下,怎么去规划损耗和原材料占比统计登记这个事。最后依据规划下来的哪个数据去结转损耗,还有计算损耗占比
有4个工人给本公司做开荒保洁是4500元。他们不愿意开发票我,在个税APP里面申报可以吗
老师看看我做的题对不?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A) A.正确 B.错误 2、以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份成立,3月,当期销售额22万元,免征增值税。(A) A.正确 B.错误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B) A.正确 B.错误
同学你好 第三个是免税的正确 第二个是是的正确 第一个对的 不能抵扣 正确
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