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你们不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纳税人,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不可以加计扣除 这个加计抵扣必须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我们公司开的发票是现在服务*技术服务费,我们享受这个政策吗?
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问2021.12月抵扣不完的进项税及进项税加计扣除可以到22年吗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老师这个政策,加计扣除怎么加计呢?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2023 年第 1 号公告主要内容。2023.1.1-2023.12.31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24-27年的先进制造业可以加计扣除5%,老师,生活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指的是哪些?
老师 您好。我公司是对外出口贸易公司,现我公司以CIF方式对外出口一批货物,CIF总价金额为1020,运杂费10.保险10,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000.但我公司实际产生的运杂费20,请问怎么做会计分录
老师,请问付款出去因为录入账号或者公司名称 错误被退回来,这种现金流量项目是选“不影响现金流量”还是选“03、07?
请帮我找暖暖老师,上次提问因我准备不足没能提问成功。
老师好,在哪里能看到分管专管员的信息,谢谢!
你好老师 客户之前付款是用私户付的,后面要开票 公户又付了一遍货款 , 怎么做凭证,后面要把之前私户的钱又转给客户怎么做凭证 做内账的
老师您好,产品上的铭牌是入到库存商品吗?
请问一下印花税是销售方缴还是双方都缴
请问现在补24年收入,收入补上去之后相对应的成本还要做吗
福利费,进项税可以抵扣么
老师,12月份暂估未收到发票的成本入账怎么做账务处理,1月份或者二月份收到发票又怎么做账务处理?
是不是我最后理解的这样,如果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企业,取得的全部进项税,都可以加计10%?
如果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企业,取得的全部进项税,都可以加计1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