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入账的。有租赁合同附分割单单可以税前扣除。

公司租用的办公楼,电费是交到物业的,只有物业开的一个收据,金额都是二百块钱,能入账吗?可以税前扣除吗?收据上面交款人不是公司名称,是楼层号
你好,我个人租赁了物业公司房子办公,物业公司一直没给开过发票,包括物业费也都只是给一张收据,没有发票,累计租金四十多万,合同是和物业公司签的,物业公司委托个人收取房租,钱一直是到个人账户,这种情况告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他们属于偷税漏税吗?谢谢
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其中几层都是我们集团内部的十几家公司(我们物业公司是其中一家),其余楼层都是正常租用办公地点的公司,物业公司承接整栋楼的物业服务。水电费、空调服务费、网费等这些都是和供应商直接签的整个楼的合同,再由物业公司转售给下游公司。因为我们内部的其他公司,也使用了水电空调网费这些服务,以前就是直接开的发票,他们做费用,我做收入。但这样的话等于我们多了一道流转税(因为我们开给其他内部公司的时候并不盈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用供应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抵扣的话,就会多缴税。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十九条分摊?可以的话怎么分摊?谢谢老师。
我们公司租个人房东的房子,物业费电费发票只能开房东的,那我们公司可以凭房东的收据入账吗?这些可以税前扣除吗?还需要房东的物业费电费发票吗?发票抬头是房东的。
请问单位租住个人的房屋做经营办公地点,水电费、 物业费是承租方,单位交,那水电费、物业费发票从哪里取得?个人出租方说,有物业开具的收据,那单位可以入账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