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年月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 一旦数额较大,须按%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年的数据。是否有这个规定呢?

2022-02-08 20: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2-08 20:11

你好 是的 是有这个的  

头像
快账用户6054 追问 2022-02-08 20:12

具体相关政策能给我发一下吗?谢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08 20:16

你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通知》将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头像
快账用户6054 追问 2022-02-08 20:18

一旦数额较大,须按%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年的数据。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08 20:18

这看实际 少记收入是要补交税款的  这不是新政策 一直就有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