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的 是有这个的

年月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 一旦数额较大,须按%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年的数据。是否有这个规定呢?
重要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一旦数额较大须按4.5%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4年的数据。不要转微信,支付宝,请转卡上[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通告下来,个人不能用于收款嘛?
资料三: 2019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一栋自有房产(2017年购入)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租期一年,起租日为2019年12月1日,租金120000元(含税)于2019年12月1日一次性支付,甲公司如约收到租金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预收账款 11009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9908.26 借:预收账款 9174.31 贷:其他业务收入—xx房屋租金收入 9174.31 根据资料三,请问甲公司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依据是什么? 请问企税为什么不需要调整,这个不是也跨年了么?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某,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销售。2019年至2020年期间,甲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甲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21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9年度,甲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9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甲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同时表示:税务局决定追缴时,甲公司已濒临破产、无补缴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补缴。 检察机关对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税罪提起公诉。 税收管理员陈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s市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某,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销售。2019年至2020年期间,甲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甲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甲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2021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9年度,甲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9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20年度,甲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另查明,汪某于2019年1月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公安机关立案后,甲公司缴清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汪某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同时表示:税务局决定追缴时,甲公司已濒临破产、无补缴能力,并非故意拒不补缴。检察机关对甲公司及汪某以逃税罪提起公诉。税收管理员陈某、任某涉嫌罪名有哪些?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人员工资除外,其他的需要都有发票吗?
老师:电子税务局添加办税员和开票员,需要先做实名认证吗?还是法人登入电子税务局直接添加就可以了
老师,小规模取得专票,然后升级了一般纳税人后,在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专票,能不能抵扣增值税?
第一次做生产企业财务,老板提到,从车间仓库着手,如何控制成本,控制毛利,完全不懂,需要出个方案,
1. 生产瑜伽垫,浴缸垫的企业,工资按计件算,白班工资系数*0.9,晚班工资系数*1.1,(另外还有很多临时工不算工资系数),现在需要工资与产品品质挂钩,应该怎样规定合理呢
一般纳税人,业务是代理国际运输业务,开票都是国际运输类,税率是0,如果收到进项专票,这样子只能用不含税金额做成本,进项税如何操作?
老师 我公司没有车大量加油发票,可以跟员工签每个月租金800元的租车协议吗?这样租金-800是零没有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 需要交增值税吗
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能对冲调账吗
收到预收款给客户开了发票,纳税申报正常报收入和销项税,那会计怎么做分录。货物的6月才发货。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那账上收入和税务局收入就不一样了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 税务系统怎么处理(,账务又怎么处理
具体相关政策能给我发一下吗?谢谢
你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通知》将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一旦数额较大,须按%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年的数据。
这看实际 少记收入是要补交税款的 这不是新政策 一直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