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税法规定,实际上是在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之间安排了一种特殊的损失,那就是不可抗力,诸如台风、地震、雷电、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这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在灾难面前国家和纳税人并肩战斗、一起面对。而管理不善是可以避免的,由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造成的损失,是不能让国家替你埋单的,所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人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老师这是关于固定资产出包方式建造的一段话。 我对于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自然灾害原因导致除外。这句话有点不太理解。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除外,是指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那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报废,还有毁损净损失,这个不是直接冲减在建工程吗?
老师,在企业财产监察的过程中发现盘亏,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天气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这句话为什么不对?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东方公司在报表决算前进行财产消查时发现如下问题,要求做出以下事项薇准前后的账务处理。(1)现金短缺100元,经查明是由于出纳收发错误造成的,经批准由出纳赌偿。(2)原材料甲盘盈100千克,单价为10元/千克,经查明属于自然升溢。(3)原材料乙盘亏5000元,其中400元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500元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误差,1300元属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的丢失,28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的。报经批准后,因计量不准多发和定额内损耗列入管理费用;因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由其赔偿,款项尚未收回;非常灾害造成的2800元中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元,600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增值税)(4)盘亏设备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8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查明属于失窃,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200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老师,这个转管理费用的话要设置什么二级科目
公司以前在建工程余额有4千万,主要是厂房装修款,今年6月老板跟税局沟通全部转固,但是财务账务没有转固,现在我去问才知道,那么我账务需要在11月转固,然后补计提7-11月折旧,那么之前的申报表需要改申报表吗
老师,公司给员工发的福利品,这些都要算在工资里,申报个税吗?比如奖励手机给业绩好的员工,价值2000。员工工资是5000。那得给他申报7000的工资?
老师,设计服务*打印费。这样开票,没啥问题吧?
你好老师,公司注册资金300万,A持股15万,比例5%,现在要换股东,这个怎么交税,大概多少
产品成本包含产品成本+头程+操作费+尾程 ,附加值:总成交金额,评估我们的广告费比,计算出广告费。老师,产品成本我会算,这个附加值总成交金额怎么评估,现在是海外仓跑水单,算附加值起啥运用
请问管理会计继续教育在那里学习
我去年12月的时候暂估了成本10万,我在1月份就申报纳税,直接做了汇算清缴,然后在3月份我收到了25万的成本票,我也没有红冲,我直接剪掉这10万,就当时做了15万的成本,有问题么
老师,个体户也能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吗?
文文老师,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报关业务,和国内段的运输服务我们要开6个点和9个点的发票给客户对吗?我们是免税企业可以开有税点的发票吗?
老师,小微企业,是企业需要经营一年以上,才能认定呢吗?我们是今年七月新成立企业,十一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我选择了小微企业那项,附加税享受了减半征收,可以吗?税务局那边会有什么严重 后果吗?(经过核算,我们企业一年经营后能成为小微)
所以其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非正常损失,需满足的条件首先是管理不善,自然灾害与管理无关,其次发生了上述列举事项,自然灾害也不在上述列举的事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