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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司有省内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项目,现在公司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不是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的所属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2022-03-21 09: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21 09:36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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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09:37

两种方法,一个是你们单位申报,有的是直接根据合同乘以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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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75 追问 2022-03-21 09:39

老师所说的两种方法,能够具体详细说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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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09:40

你好,一个是全员申报,所有的农民工工资,当地税务局会给你一个密码,你登录进去,在那个系统里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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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09:41

第二个直接根据合同乘以比例缴纳,这个比例需要税务局那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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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75 追问 2022-03-21 09:46

第二种根据合同乘以比例缴纳个税,这个合同指的是跟甲方签订的合同造价金额*比例是吗?老师说的这个是不是核定征收,比如按照合同造价*0.4%计算交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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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09:48

好,对的是的是核定征税,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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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2-03-21
你好 不可以啊,你这个至少是要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来申报的
2023-03-23
你好,你是工资应该是工资薪金申报
2020-09-28
你好,这个得看项目所在地要求,它是按照全员申报还是要求你们按照你的不含税销售额来的?
2022-05-30
这段政策主要是关于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如何为其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务处理。 首先,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是为了保障跨省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能够得到正确的扣缴和缴纳。 其次,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单独的扣缴和申报,而不是对整个项目地所有人员进行一揽子的扣缴和申报。这样可以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都能得到正确的计算和缴纳。 最后,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只要施工单位已经进行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税务机关就不应该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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