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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建筑企业,在异地有个项目,需要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之前在其他地方只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还有企业所得税,近期有个项目在广东省,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还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这个个人所得税不是核定的,让自主申报,我们在当地的自然人客户端全额申报了2个人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不用缴个税,现在在机构所在地税务局还需要再申报吗?那申报的这两个人员怎么做账务处理呢?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2023-07-05 09: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7-05 09:38

同学你好 按月申报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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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对的 还得正常申报的
2023-07-05
同学你好 异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异地项目所雇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机构所在地的人员不需要在项目地申报个人所得税
2023-07-05
同学你好 按月申报才可以的
2023-07-05
你好,如果你们在异地预交可个人所得税,工人工资还是要代申报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的时候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预交的个税是能抵扣你们申报的时候计算的个税部分的。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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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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