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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1-5】以增值税为例,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摩托车,不含税单价为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税务机关规定甲企业的增值税以1个月为纳期限。202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5月5日,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摩托车20辆。(2)、5月8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摩托车60辆,合同约定5月27日收款。 (3)、5月16日,购进100辆摩托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70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30日通过认证。 (4)、5月25日,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摩托车30辆,货款已经收到。 (5)、5月27日,收到5月8日所售50辆摩托车货款,其余10辆尚未收到货款; (6)、5月29日,发出5月25日预收货款的摩托车10辆,其余20辆6月5日发货。 【工作要求】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期限。(2)确定2020年5月每笔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申报期限。

2022-03-21 13: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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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13:28

你好,每月15号前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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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13:30

业务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10000*20*0.13=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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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13:30

业务2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60*10000*0.13=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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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13:31

业务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7000*100*0.13=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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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13:32

业务4销项税额的计算30*10000*0.13=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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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1 13:34

业务5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50*10000*0.1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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