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影响这个字,单和付款并不一定必须是同一个人,你在协议里面约定清楚相关的一个付款方就行。

老师好!我公司因为一直融不到资,在2019年12月与我市某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框架协议。但我公司房地产一直没有纳入我市某区的规划项目,总公司在2022年1月30收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收据是500万,而实际总公司只收到400万,而且当天总公司转款300万到分公司,用来支付还别人借款、发职工工资等,这些款项制单是我,但付款不是我,请问一下我会有什么风险吗? 请问一下当时房屋买卖框架协议中,我公司是出卖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买受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制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好!我公司因为一直融不到资,在2019年12月与我市某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框架协议。但我公司房地产一直没有纳入我市某区的规划项目,总公司在2022年1月30收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收据是500万,而实际总公司只收到400万,而且当天总公司转款300万到分公司,用来支付还别人借款、发职工工资等,这些款项制单是我,但付款不是我,请问一下我会有什么风险吗? 请问一下当时房屋买卖框架协议中,我公司是出卖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买受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制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好!公司在2022年1月27日支付过渡费时由于资金短缺,于是向承接我公司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了40万元来支付过渡费,公司与2022年2月8日已将借款还清。现在老板要财务支付2万元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某人。因为是这个人找人借款将款项打到他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再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入我公司来支付过渡费。现是要用提现方式来支付2万元给个人。请问一下这提现付给个人是打领条好呢?还是收条好?备注写什么最好?对方要提供什么给我公司?这样操作违不违规?
老师好!公司前法人在任职期间与某个集团公司不知是口头协议呢还是签订合同(注:合同没看见),将房地产工程承接给集团公司修建。可是工程并没修建起,公司前法人与集团公司2021年5月解约,集团公司下的负责承包工程的负责人欠下工人工资及工程款,现由公司来垫付。前法人2022年1月29日在我市xx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款500万元,其实xx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只支付了400万元,全都用来付集团公司的工程款(注:工程款或工人工资都是别家公司打借条,转入其公户。只在借条空白处注明:某某公司(我公司)代某某集团公司某某垫付工程款或工资),请问一下老师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来完善手续?怎么完善??
老师好!某某省某某锰业有限公司在2001年注册成成立了某某省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核算),地址在某某省某某县,纳税地点也是某某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在市里,而且在市里设有某某省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分公司(分支机构),在2022年1月30日公司转款到同仁分公司,会计将公司转到同仁分公司的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注:分公司设有基本账户,支付的票据会计并没有收),请问一下同仁分公司(分支机构)是另外要做账吗? 请问一下同仁分公司(分支机构)难道是独立核算?我有点不明白这操作? 而且问一下锰业有限公司另外注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核算)两者之间是否还存在有关系吗?我不明白的是会计总是将某某省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说是总公司?这有什么依据?
我们是去年10月至现在还在筹建的口腔诊所,去年有位员工是12月21日来工作的,有2483.87元工资,但去年末记账(实际工资是1月发的,1月补提的),但未报个税,汇算清缴己做,今年4月30日,此员工不做了,那这个个税怎么做?第二个也是二个保安大叔每人600元一月,报个税做的是工资薪金,是1月发的工资,但2月也未报个税,这个实际工作怎么做,求解?
出口收汇 多收了几十块美金 这种要做内销确认收入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给劳务派遣公司代理记账的,最近三年每年开票数达到2000多万,然后成本98%都是工资,以及几十万的员工保险费,最近大数据查到我的工资薪金没有申报纳税,我前几天补充申报,因为劳务派遣基本都是临时工,申报后临时工我联系不上怎么办
老师,市政工程行业账上其他应收应付挂账较大,在实际操作中跟税务允许情况下如何减少呢?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实现呢?
老师,我们CIF出口的,报关单价是38170.21美元,运费3100元,客户汇来的美金是37140,有个一千多的价差是佣金,请问我确认收入按照哪个价格
关于抖音直播收入的提现协议是什么样的 老师
合并范围内有一家香港公司的,本位币是美元,合并的时候要转换为人民币吗
老师,我们是白酒行业,然后老板购入了很多茶叶,有的是厂里自己用,有的是送客户相关的账户都怎么处理?
出口生产高新企业,第一次上财务仓库系统(金蝶星辰云),软件商上门初始化,,需要准备什么数据,
老师 想问问,公司车辆维修,对方单位填的月,这算有效发票吗?因为明细很多张,单个明细金额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