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上月购进辅助材料1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进项税已在上月抵扣,本月因管理不善造成毁损。请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并作出该业务的会计处理

2022-03-24 14: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24 14:32

你好,学员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学员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0
2022-03-24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1.3 贷,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进转出1.3
2022-03-24
你好,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100万*13%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22-03-24
15%部分是只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100000*13%+3000*9%]*15% 另外5%是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23-10-30
如果有相关责任人赔偿,该笔进项税额仍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购进的货物发生了非正常损失,而不论是否有责任人赔偿,这一损失事实已经导致货物不能再产生相应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进项税额不能再抵扣,需要进行转出。 例如,企业购买了一批原材料价值 10 万元,进项税额 1.7 万元,后来因管理不善部分原材料受损。即使有责任人赔偿了一定金额,但这并不能改变原材料已经发生非正常损失且不能再用于生产销售等应税环节的事实,所以其进项税额还是需要转出。 这是为了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税收的公平性。即使有赔偿,也只是对企业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但不能改变税收法规对于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处理规定。
2024-06-26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