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借银行存款4.5 固定资产7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815 累计摊销15 其他收益4.415 贷无形资产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4 资产处置损益5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于2018年1月20日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甲公司用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进行交换。甲公司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万,已提摊销15万,公允价值为80万,乙公司的设备,账面原值为100万,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75.5万元,另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补价4.5万元。双方均未计提减值准备。在置换过程中,双方均未公司发生了处置费用,假定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和6%,上述交易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双方在形式和实质存在关联方关系。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于2018年1月20日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甲公司用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进行交换。甲公司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万,已提摊销15万,公允价值为80万,乙公司的设备,账面原值为100万,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75.5万元,另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补价4.5万元。双方均未计提减值准备。在置换过程中,双方均未公司发生了处置费用,假定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和6%,上述交易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双方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要求计算双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做相关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持有的专利权与乙公司有的机器设备交换。交换后两公司对于换入资产仍供经营使用。在交换日,甲公司的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累计摊销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5万元,乙公司另支付了45万元给甲公司。假定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6%,上述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一判断上述业务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二若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说明换入资产成本采用的计量基础三做出甲乙公司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交换。交换后两公司对于换入资产仍供经营使用。在交换日,甲公司的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5万元,甲公司另支付了45万元给乙公司。假定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6%和6%,上述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1.若该资产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说明换入资产成本采用的计量基础。2.写出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10.甲、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甲公司以一项投资性房地产与乙公司的一项生产设备和一项商标权进行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换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价1000万元,已提折旧3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额为72万元。(2)乙公司换出设备的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7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乙公司换出商标权的原价为280万元,已摊销80万元,0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11万元补价。(3)甲公司将换入的设备和商标权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乙公司将换入的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甲、乙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老师好,销售二手车,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固定资产清理要写二级科目吗
老师供应商给企业1月和2月开具专票有问题,企业未入账也未进行抵扣,供应商如果这个月让红冲的话,不影响企业3月申报吧,企业3月申报表中应该不会出现负数吧
老师,我25年8月份开了一张发票,已经做了现金收款了,但现在对方客户要求我们这张发票红冲重开!我想问,这张发票我可以红冲重开吗?红冲后,我的账要怎么调整?谢谢!
老师,你好 公司用公户付款,对方提供的是对方的私户,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请问我公司是出口贸易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3境外所得信息需要填写吗?
小规模企业有研发材料,不打算申请高新企业 ,怎么写分录
请问老师,计提所得税时候,每次计提不准咋办?
我们公司是A公司 还有B和C公司 都是一个老板的,采购销售合同都是框架合同,采购的东西有时候送到A 有时候送到B 有时候送到C 送货单就跟着实际送货走,付款是A付给供应商,发票也是开给A,销售也是 有时候是B发有时候是C发 合同是跟我们A签的 现在问题是实际的送货单出库单跟发票和资金流不一致,这样风险大吗?
可是个税申报那那边提交不了呢,提示净资产不可以小于实收资本
想问一下,比如一个公司成立了几十年,账是乱的,那现在重新建账套,那之间的错误的就不调账,直接弄成期初余额,想问下有没有可以直接把错误的调成正确的方法?我之前听人说好像可以总的调几笔啥的,是不是有风险,希望有经验的老师来,要是有什么风险请告知?
乙公司 借无形资产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 其他收益5.015 贷固定资产清理7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815 银行存款4.5 8
借固定资产清理70 累计折旧30 贷固定资产100
借固定资产清理5.5 贷资产处置损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