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该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满足收人确认条件。(2)12月9日,因客户破产,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3)12月11日,收到乙公司前欠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4)12月21日,收到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5)12月30日,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满足收人确认条件。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1)12月5日发生的经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