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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建筑公司,三个股东,其中一个是大人,另外两个股东各自承揽项目使用公司资质。股东负责自己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付款途径是以个人名字转给公司公户,或者个人私下对个人,然后再转入公户,去对公缴纳社保。这样就形成了其他应付款个人。这个怎么规避

2022-04-02 00: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4-02 00:21

您好,真实业务不需要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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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32 追问 2022-04-02 00:23

挂着其他应付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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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32 追问 2022-04-02 00:24

怎么样不挂应付款,这个社保费还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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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4-02 07:27

您好,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做工资,公司收到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做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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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真实业务不需要规避
2022-04-02
同学你好 你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
2022-04-02
你好,那就从对公账户走的呢,本来缴纳社保就是一个合法合理的事情
2022-03-15
那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以分公司或者是建筑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去交社保啊,你不用一个个人账户来进行归集,这个社保的资金啊。
2022-03-15
同学你好 1.对的 2.2做往来科目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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